深圳公司注銷的詳細流程
2022-12-30 14:13:33
大家的公司是不是也出現了經營不好的問題呢?相信不少的朋友們都不得不面對這樣的命運,那么,我們就坦然接受并開始準備注銷的手續吧,公司的小編便為大家介紹下公司注銷的詳細流程的相關內容。
公司注銷的詳細流程
1、公司需要成立清算小組,開展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余財產,辦理注銷登報。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3、提出清算方案。
4、清算完成,才可以去稅務局辦理稅務清算,實際經營期所得稅申報,注銷稅務。
5、稅務注銷完結,才可以進行工商注銷流程。
6、注銷公司基本戶和一般戶。
7、注銷公司社保戶。
8、注銷其他相關證件等等。
公司注銷所需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產的,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應當分別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決定;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
6、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公司注銷清算后如何進行債權申報及債權登記
根據《公司法》第186條第1款的規定,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清算組在收到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要嚴格審查其提供的債權的證明材料,對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記。
《公司法解釋二》第12條的規定:公司清算時,債權人對清算組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清算組重新核定。清算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債權人對重新核定的債權仍有異議,債權人以公司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根據《公司法解釋二》第13、14條的規定:
(1)、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公司清算程序終結前補充申報的,清算組應予以登記。所謂的清算程序終結是指:清算報告經股東大會、股東會或人民法院認可。
(2)、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公司尚未分配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的,債權人有權主張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予以清償。但債權人因重大過錯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債權的除外。
(3)、債權人或清算組以公司尚未分配的財產和股東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總之,以上就是公司的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公司注銷的詳細流程的相關內容,大家現在已經知道需要經過哪些程序才可以完成公司的注銷,大家還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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