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工商登記公司”注冊分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2-07-09 15:24:59
在很多中小企業擴張的今天,很多中小企業都想去注冊公司分公司,擴大自己公司的數量。但是很多投資人是第一次注冊分公司,注冊分公司需要的材料不是很確切。下面給不希望有更好幫助的投資者簡單介紹一下。
1.工商登記公司代表公司法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表》(公司公章);
2.《指定推選或者聯合交由中間人的證明了》由公司簽字(加蓋公司公章)和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約定當選或交給中介;
應當標明委托事項、委托人的權限和交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人簽字);
4.備案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公司開業的娛樂活動使用證明;自有房地產提交的產權證復印件;提交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復印件和出租人房產證復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機構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復印件、售房許可證;出租方為酒店的,提交酒店營業執照復印件。注:個人的職稱證要與原件核對,單位的權屬要加蓋公章。
6.公司為分公司監事出具的任職文件和證明復印件;
7.分支機構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立法、行政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需要在登記前報批的。可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工商登記公司條例》、《立法行政事務代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設立分公司需要報請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以上項目未注明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完全一致”,并加蓋公司公章。
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設立登記后,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已備案的營業執照副本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分公司備案手續。
以上是邊肖為大家介紹的細節。如果您對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我們公司,詢問您輸入的詳細細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