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變更」深圳公司變更登記是什么?深圳的公司變更登記是怎樣的?
2022-06-22 14:23:16
1.申請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的期限
(一)公司變更名稱的,必須自變更決定或者決定人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住所,必須向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后,方可遷入出租房屋。
(3)公司變更董事長的,須在變更決定或決策人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企業變更注冊資本的,必須在自有股份全部繳清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減少注冊資本的決定或決策人發出郵件后90天內申請備案;
(5)企業經營范圍發生變更的,必須在變更決定或決定者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新項目需進行適當審查的,需在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6)公司變更品種的,必須按照擬變更企業類型設立的國際標準,在規定的月內申請變更登記;
(7)承擔法人變更責任的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主要股東的,必須自公司主要股東變更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法律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或者公司董事、監事變更名稱的,必須自名稱變更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八)因企業重組、公司分立而存續的企業,其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自企業合并、公司分立的決定作出之日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請變更登記。此外,企業規章修改不涉及備案事項的,企業應當將修改后的下級企業規章或者企業規章條例草案送原備案管理機關備案;執行董事、董事會和企業負責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原企業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