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納稅申報中“零申報”的幾個疑點需要企業了解
2022-06-17 15:30:02
每個月都會有中小企業。
納稅申報
然而,隨著“零申報”的選擇,各種問題慢慢而來:增值稅“零申報”記錄會對納稅金融機構產生負面影響。
評價高嗎?“零申報”的員工可以長期開具《納稅記錄》嗎?免稅申報有必要用“零申報”代替嗎?現在就來說說這些關于“零申報”的問題吧!
一、稅務“零申報”可長期開具《納稅記錄》。
問:自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申請開具稅款屬于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所得稅繳納(退還)狀態的,稅務機關仍開具《稅賦完稅證明了》(公文類),變更為開具《納稅記錄》。那么,如果稅收是“零申報”,沒有具體繳納稅款,那么《納稅記錄》可以長期開具嗎?
答:可以長期發行《納稅記錄》。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已同時向稅務機關進行了成員名額扣繳申報,或者根據法律明文規定單獨向稅務機關進行了納稅申報的,無論是否具體繳納了稅款,均可申請開具《納稅記錄》。
二、增值稅“零申報”記錄對納稅信用等級產生負面影響。
問:我公司今年有年度增值稅“零申報”的記錄。是否對公司今年的納稅信用等級產生負面影響?
答:對納稅信用等級的高評價產生負面影響。
根據納稅金融機構高評價政策,因非正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等共同因素導致當年最后三個月或六個月增值稅零申報或負申報的,不得評為納稅金融機構A級前夕。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長期因素”是指季節性制造管理、金融機構減免稅等長期因素,非正常因素是上述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另外,增值稅納稅人季度申報相當于倒計時3個月。
三、免稅申報不能以“零申報”代替
問:我公司是零星納稅人,在此期間享受增值稅免稅優惠政策。可以做零申報嗎?
答:沒有。
享受免稅政策的納稅人,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對照程序和填寫說明,在免稅欄填寫具體的免稅額,而不是簡單地用“0”代替。
你公司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申報位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零星納稅人適用)》“免稅營業額”第9欄和“本期免稅”第17欄。
四、零位數的申報不能免除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責任。
問:中小企業申報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數量本期為零。沒必要申報嗎?
回答:正確。
根據《中華民國稅賦征收法規》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確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和內容進行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具體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納稅資料。中小企業無論當期納稅申報有無位數,都應按期履行納稅申報義務。
同時,根據《中華民國稅賦征收法規》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稅務調查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者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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