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股份轉讓》深圳公司注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深圳企業注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2-06-15 16:30:49
企業注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報告》由企業董事長簽字。
2.《特定意味著或是互相授權當事人的確認》公司全體股東簽字(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公司股東憑收據蓋章)和明確表示或授權當事人的身份證掃描件(本人簽字)。
應注明具體委托事項、當事人財務管理、授權期限等。
3.公司全體股東簽署的企業規章制度(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的,加蓋自然人以外的公司股東收據)。
4.公司股東立法: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主體確認書或自然人證明復印件。公司股東為公司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股東為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表復印件;公司股東為學生社團的,提交學生社團出具的復印件;公司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股東提交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許可證復印件;公司股東為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證掃描件。
5.按規定設立的驗資調查報告。機構出具的驗資調查報告。
6.公司股東首次注資為非非貸款,同時提交已申請辦理轉資手續的證明材料。
7.執行董事、董事會成員和負責人的任職通知和證書復印件。
8.主席委任通知書及證書的副本。
按照《勞動法》和企業規定的要求和程序,提交股東會、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原始資料。公司股東大會由公司股東簽名(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的,自然人以外的股東的收據應蓋章),監事會決議由執行董事簽名。
9.居留申請確認。
現有房產的權屬證明復印件,出租房屋的租賃合同復印件和出租人的房屋證明復印件,房產經營單位的確認書或者租賃合同復印件和開發商的銷售許可證明如果出租人是中小餐飲的股轉辦,客餐廳、酒樓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0、《公司公司命名核定通知單》 。
11.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辦公廳決策者要求設立具有法律責任的中小企業股份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請不要征求許可,提交相關許可文件或許可證書復印件。
12.申請備案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決策層要求備案前無需征求許可的新項目,提交相關許可文件或經營管理許可或許可證復印件予以確認。
注:除一人法律責任股份公司和國有企業按《勞動法》、《企業登記管理工作必要》設立外,本國際標準可用于申請法律責任股份公司變更的并發登記。
《企業變更登記申請報告》,《特定意味著或是互相董事局的確認》可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質監局《中華民族企業登記網》下載,也可向各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部門索取。
如果末尾標注了各種復印件,則應提交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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