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服務」房地產稅制的立法改革要穩步推進
2021-04-16 16:27:14
房地產稅昨天被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法律計劃。一種新型的房地產稅將逐步進入整個社會的現實生活。雖然房地產、稅收和服務的財產稅在國外已經實施多年,但在中華民族仍然是一個充滿爭議的熱門話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可供公眾討論的房產稅立法法案,房產稅制度的內容也無法檢驗。
新的體制改革需要在特定的必要性下采取必要的政策,并迅速推進。
房產稅改革要按照“先管房后住房,先智能房后普通房,先一城后農村居民”的方向逐步推進。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商業房地產稅改革、智能住宅房地產稅改革和住宅房地產稅改革。
1.首先是經營性房地產稅的改革階段。
現階段的主要改革思路是:(1)取消從租金中征收的房地產稅,所有應稅營業財產均按原值計稅,但一人租用的房屋仍按原值計稅
執行;(2)將農村居民的經營性財產納入征稅范圍。
現階段的改革主要解決兩大稅收歧視問題:一是財稅服務租賃物業的稅收歧視問題,二是周邊經濟社會領域的稅收歧視問題。房產稅屬于財產稅,應該以個人生產財產的商業價值為基礎。因此,按地價收入計征房產稅,不僅違背了房產稅的物業稅的物質屬性整合,而且導致了房地產租賃業承擔額外的稅負,形成了制造業的稅收歧視。
關于村民房屋出租,現行政策不變,主要基于三點考慮:一是將村民房屋的房產改為從價計稅,按照房產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殘值計稅。與原來以地價收入為基礎的稅收相比,不會造成納稅人稅率的小幅度變化;二是納稅人數量多且分散,房地產原值數據的核實會遇到很多障礙,不利于稅制改革的穩定實施;第三,按房產原值征稅是合理的,因為在某種程度上,市場上具有商業價值的房產會比市場價格低的房產承受更好的稅收。按原值計稅會因為購買周的不同而導致納稅人稅負不公平。而且第一批購房者一般屬于經濟發展戰斗力較強的族群,而后期購房者在承受高房價的同時還要承擔更好的房產稅,這無論是橫向還是縱向都是不公平的。
至于農村居民的經營性房產,多年來將其排除在房產稅征收范圍之外,看似合理,實際上是對在一個城市擁有經營性房產的納稅人的歧視。這項改革不僅充分,而且具體,易于實施。
2.智能住宅房產稅改革階段?,F階段房產稅改革的思路是,對智能住宅持有的節目按股票價格征收房產稅。智能住宅房產稅改革可以按照有效范圍從小到大逐步進行,先適應性再生產出,先一個城市再農村居民,先原值再評估值。智能住宅的國際標準可以參考成都市房產稅制度改革,明確包括兩種房屋:一種是一人所有的房屋或者聯體房屋;二是指近兩年內,建筑面積銷售價格達到省道和臺灣新建產房平均建筑面積2倍(含2倍)的高檔住宅。
現階段改革的主要目標是:獲得一定的財政支出,建立稅收收支的緊密聯系功能,爭取當地較富裕階層對房地產稅改革的支持,為現階段的改革營造更好的征管氛圍。由于現階段的改革主要針對的是高端住宅,涉及的讀者少,相關納稅人有很強的承受戰斗負擔的能力,雖然這部分納稅人的稅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只要控制在必要的范圍內,支出體現一定的效益,就更容易被接受。
此外,對村民住宅征收房產稅可以提高征收管理水平,為第三階段改革積累專業知識。現階段不要對稅收期望太低,要從逐步推進改革的戰略角度考慮。
3 .財稅服務。城市住房房產稅改革的一個階段。
現階段房產稅改革的主要細節如下:(1)一般情況下,一個城市的住宅和寫字樓都納入征收范圍;(2)根據風險評估的商業價值征收房產稅,包括村民內部租用的辦公用房;(3)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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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的改革涉及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需要穩步進行。首先,闡述了改革前兩個階段的專業知識。其次,應完成一些前期管理工作,如建立房地產登記和房地產風險評估制度,并特別注意充分反映香港市民的意見。即使實施房產稅,也不能操之過急,要求一定的收入。相反,我們應該集中確保制度的公平和香港人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