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賬報稅流程」營改增后,出租不動產如何繳稅?
2021-04-16 16:27:14
實用的:
預付地價可以按月(季)征稅嗎?
財務條例”
司法部、商務部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轉制改革的通知
“(國稅發〔2016〕36號)加1”
增值稅轉型改革全面實施
“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納稅義務人采用預付款方式提供出租公共服務的,支付責任發生的周為從代收代繳稅款過程至預付款之日止的一天。因此,預收保費不能按月(季)計稅,應在收到保費時計入1月(季)銷售額。
但是,“另一個人”是個例外。另一個人是指一批工商業戶以外的人。法律法規《商務部關于全面推進增值稅改征增值稅制度改革的新聞稿》(商務部2016年第23號新聞稿)明確規定,他人以預付款方式出租房地產,提前取得的地價收入可與預付款在同一租賃期內平等分享。如果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可以享受小微中型企業免征增值稅的外商投資。
實用的
二
:什么時候交?
預付款期限:
法規
房地產管理租賃公共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規定
(商務部新聞稿2016年第16號)
明確規定需要預繳的,應當在取得地價的次月的納稅申報期內或者在房地產所在地負責人的固定行政機關批準的繳納期限內預繳。超過6個月沒有預繳的,以政府機構所在地的固定行政機關負責人為準
稅收征管法
以及相關的明確規定。
交(交)稅審批期限:一般稅按月上報,零星稅按季度上報。實用的
三
:去哪里付款?要交多少?
根據法律法規
商務部新聞稿2016年第16號
明確定義了以下三個條件的區別:
1.一般納稅
對于2016年4月30日末收購的房地產的一般稅收租賃,可以選擇簡單的計稅方法;一般計稅方式適用于2016年5月1日后已取得會計和納稅申報流程的出租房地產。
(一)房地產與政府機構位于同一縣(市、區)的,由政府機構主管的固定行政機關核準支付。
簡單計稅方法:應納稅額=含稅營業額÷(1+5%)×5%;
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銷項稅額[營業額含稅÷(1+11%)×11%]-進項稅額。
②房地產位于政府機構以外的縣(市、區)。
方法一:向房地產所在地的固定行政主管機關預繳稅金,填寫《增值稅預繳稅金表》。
簡單計稅方法:預繳稅金=含稅營業額÷(1+5%)×5%;
一般計稅方法:預繳稅金=含稅營業額÷(1+11%)×3%。
方法二:然后,由政府機構所在地的配額管理機關審批發放。
簡單的計稅方法:預繳稅金=納稅申報過程中繳納的稅金,一般不需要繳稅,只需填寫稅金即可;
一般計稅方式:預付率3%,稅金11%,需要補稅(退稅);
交(退)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預繳稅額。
2.零星交稅(不包括另一個人)
(一)房地產與政府機構位于同一縣(市、區)的,由政府機構主管的固定行政機關核準支付。
集團工商戶出租房屋:應納稅額=含稅營業額÷(1+5%)×1.5%;
其他租賃房地產狀況:應納稅額=含稅營業額÷(1+5%)×5%。
②房地產位于政府機構以外的縣(市、區)。
方法一:向房地產所在地的固定行政主管機關預繳稅金,填寫《增值稅預繳稅金表》。
集團工商戶出租房屋:預繳稅金=含稅營業額÷(1+5%)×1.5%;
其他租賃房地產狀況:預付稅金=含稅營業額÷(1+5%)×5%。
方法二:然后,由政府機構所在地的配額管理機關審批發放。
預繳稅金=應交稅金。一般不需要補稅,只需填稅即可。
3.另一個人
交一地:向房產所在地主管行政機關繳納租金。
出租房屋:應納稅額=含稅營業額÷(1+5%)×1.5%;
非房屋租賃:應納稅額=含稅營業額÷(1+5%)×5%。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我局2016年第23號新聞稿第6條明確規定,地價可以按月(季)分攤繳納稅費。當然也可以重用額度報稅。
實用性4:投票給誰?怎么開車?
一般納稅可以單獨開具增值稅憑證;零星納稅的(不含他人),可以單獨開具增值稅憑證,也可以向房地產所在地負責人的固定行政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憑證;另一人向房產所在地的租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憑證。
增值稅憑證分為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將房產出租給他人,不得開具或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我局2016年第23號新聞稿明確規定,納入新制度實施范圍的稅種應參照《產品和公共服務稅分類編碼辦法(試行)》,并使用新制度選擇相應的編碼方式
增值稅
文件;寫出
增值稅
文件應在備注欄注明房地產的詳細地址;由于一個人以1.5%的折扣率租房子,所以發(發)單不能和其他應稅活動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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