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籌劃」網絡紅包征稅時代全面來臨
2021-04-16 16:27:09
紅包一定要交稅嗎?!
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我局發布了《節稅規劃強網紅包》
個人所得稅
《催收管理通知》(HJX[2015]409號)(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透露的一些明確規定,獲得中小企業分發的支票網絡紅包的個人應按意外收入計算支付
個人所得稅
稅款由發紅包的中小企業代扣代繳。
到目前為止,通知還沒有通過稅務官網發送。如果死亡是真的,說明網絡紅包的征稅期到了。
最接近中小企業紅包的稅收政策是“偶然所得”稅。“意外收入”是指個人獲得的不可持續的、非信仰行為的收入,是意外的、有前途的收入,包括獲獎、獲獎、獲獎等意外收入。“意外收入”的個人所得稅為20%。
根據“意外收入”個人所得稅政策,購買社會福利彩票計稅票和體育彩票中獎者,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金額超過1萬元的,按“意外所得”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到目前為止,網上紅包征稅的通知門檻未知,但這個通知和此前蘇州百度紅包征稅第一案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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