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理避稅大全」"慢跑"六年兩岸租稅協議落地正當時
2021-04-16 16:27:07
25日,海峽兩岸CPPCC總書記第11次會議在福建省福州市召開,這仍是臺灣省企業界的期待。《海峽兩岸避免雙重征稅和加強合作伙伴關系協定》(簡稱《海峽兩岸稅收協定》)再次得到解決,該協定涉及海峽兩岸商務人士,特別是臺商的重大利益。
這項協議是經過海峽兩岸近六年的艱難和談和兩岸部門十多次商務會談后最終簽署的,海峽兩岸的研究人員認為,它將有助于提高臺灣中小企業的競爭力,促進海峽兩岸的相互必要性,密切企業之間的關系和合理避稅,從而標志著兩岸經濟發展現代化的最重要的一步。
臺商期待簽署稅務協議
“我希望兩岸稅務協議的簽訂已經期待了六年,這次我真的又下了車。”聽說剛剛結束的“陳(海峽兩岸第十一屆總書記)會議”簽署了兩岸稅收協定。在泉州從事外貿食品行業的臺商鄭德鈞非常激動。“在目前的經濟發展形勢下,臺灣省的競爭力直線下降。在mainland China的臺商仍然面臨雙重征稅的問題。協議簽了這么久,我知道我不能再等了。”
“兩岸稅收協定可以說是自兩岸機構協商以來,造成特別困難的步驟的協定。”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中心朱磊告訴記者,該協議原定于2009年12月在CPPCC第四次會議上簽署。臺灣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也在各方面就協議前往臺灣輿論機構為企業做合理避稅編制了階段性調查報告,但因“新技術難點”未簽署。
從2009年到今天,兩岸稅收協定已經走了六年,比服務貿易協定和今年年底前簽署的貨物貿易協定還要艱難。雙方的障礙是什么?
“主要是因為‘稅務數據交換’的問題,以及是否‘不溯既往’。”朱磊說,臺商在大陸投資開放后,許多臺商為了逃避臺灣當局對大陸投資上限和避稅的考慮,制造了許多“近代遺留問題”。一旦雙方交換稅務數據,這些“問題”就有可能暴露出來。如果協議沒有明確規定“不溯既往”,臺商擔心會被征稅。"因此,‘不溯既往’成了簽訂稅收協議的關鍵."
據記者了解,該協議為數據交換企業合理避稅設定了嚴格的“四不準則”,即“不溯及既往”、“不為例”、“不為用”
金融事務
外用”和“不提供不清楚的病例”等。
“海峽兩岸簽訂稅收協定,只是為了減稅、減稅,而不是為了查稅。”臺灣省淄城聯司經紀公司律師段世良表示,大陸迄今已與100多個國家和周邊地區簽訂了稅收協定。這些廠商大多在大陸有絕對優勢,而臺商則處于有利的市場競爭信譽。“協議生效后,臺商將有很好的機會在內地享受適當更高的稅收優惠,這將大大增強臺商的競爭力,有助于中小企業投資港口。”段世良說,如果不簽訂稅收協議,臺灣省和臺商會面臨很大的政治危機嗎?
給臺企和一個人帶來實施效益
“簽訂兩岸稅收協議,不僅可以增加臺灣中小企業的競爭力,還可以減輕臺商和日籍員工的稅負。”臺中市合理避稅商業協會會長王英杰表示,協議生效后,臺商和日本員工將不再被海峽兩岸重復征稅。“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負擔,一個合理的制度會導致很多臺商。把資金轉移到其他大部分地方。”
“簽訂稅收協定,不僅解決了臺商的雙重征稅問題,還允許臺商在大陸獲得的稅率、股息收入、存款等所得享受稅收優惠。”鄭向一位著名記者介紹,如果一個臺商在的制造成本是50元(臺幣,下同),他以80元的價格轉給臺灣省,然后以160元賣給外國客戶,那么他的大陸公司收益30元,臺灣省公司收益80元。然而,大陸
金融事務
該組織認為,臺商在大陸的收入有50元,所以用50元作為兌換和納稅的收入;結果臺商大陸公司改稅差20元,臺灣省金融機構不減稅,導致重復征稅20元。“通過稅收協定的保護,臺商可以避免同樣的收入被海峽兩岸重復征稅。”
據了解,協議簽署后,臺商將對大陸股份的利潤進行懲罰,大陸的稅收將從目前的10%降至零。此外,私營企業的合理避稅涵蓋mainland China小企業獲得的股息、貸款和存款,mainland China各方面的扣繳率上限預計將從目前的10%下調至5%。
據臺灣省各方面估計,稅收協定生效后,每年將為臺商減輕39億元負擔,增加臺灣省稅收80多億元。
"該協議對mainland China日本雇員的負面影響也是必要的."朱磊說,到目前為止,臺灣省的公司在mainland China廣泛采用“兩制”薪酬,即在mainland China領工資,其余在臺灣省領工資。但要求日本員工每個月在海峽兩岸分開繳費。「協議生效后,規定日本雇員在內地擔任公職的最后12個月內或申報183天內,可獲豁免內地個人所得稅。他們只需要在臺灣省繳稅,既降低了一個人的稅率,又減輕了財政負擔。”
鄭為記者算了另一筆帳。比如在臺灣省被公司錄用的陳某,被派到大陸管理公司180天。臺灣省公司發工資100萬,大陸公司發工資20萬。協議生效前,陳某需要在臺灣省繳納12萬元,在大陸繳納14萬元,共計26萬元;協議生效后,他在臺灣省只需繳納12萬元,總稅率下調14萬元。“該協議允許中小企業和一個人獲得實施的好處,這就是所謂的PW改革。”
根據臺灣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最近進行的一項民意調查,54.2%的受訪者支持雙方簽署稅務協議。
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企業合理避稅,通過企業合理的避稅費用來投資臺灣
“兩岸稅收協定的簽署不僅解決了重復征稅和生產成本問題,而且通過數據交換和構建公平的稅收自然環境改善了臺商投資的自然環境,吸引了更好的資金來臺灣省投資。”臺灣省政法大學金融學
國際融資
碩士項目講師李沃強表示,該協議將為兩岸投資帶來新的未來。
“稅收協定的簽訂,已經成為評估投資自然環境是否完善的最重要的風險基準。”李沃墻表示,大陸已經和韓國、韓國等地簽訂了稅收協議,其他投資的前提完全一樣。如果雙方不簽訂稅收協議,在臺灣進行陸源投資的稅負會高于大多數其他投資,因此臺灣省很難對陸源投資進行娛樂化。“令人驚訝的是,兩岸經貿交流越來越頻繁,相互投資的金額也越來越大,但沒有稅收協議來保證。大陸中小企業在臺灣省投資也是想降低投資的可能性。兩岸稅務協議規定或折扣扣繳率,適用于臺灣省稅收。因此,簽訂協議將保護大陸投資者免受臺灣省修稅的干擾,降低可能性。兩岸投資壁壘和障礙進一步減少,為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帶來更加透明和公正的自然環境。”
“海峽兩岸簽署稅收協定以提高臺灣省在投資自然環境方面的競爭力,可以推動這種聯系
制造
可持續發展和創造就業機會將為臺灣省的整體經濟發展帶來積極的經濟效益。段世良表示,臺灣省在準備加入區域經濟的同時,應更加注重政策和租金法規的流動性。從這個角度來看,兩岸稅收協定的好處是實現了更合理的稅收,有望帶來更多的資金來投資臺灣。同時也可以依靠更完善的稅制,外國投資者可以到臺灣經商,然后進入大陸消費市場。
據了解,兩岸稅收協議允許已經在臺灣設立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發布相關明確規定,必要時進入大陸消費市場。對于新增加的外商,只要符合相關明確規定,也可以適用兩岸稅收協定。
“雖然兩岸稅收協定會讓兩岸中小企業和員工獲得優惠和便利,但它的生效和實施才是問題的關鍵。”朱磊表示,只有該協議盡快生效,并得以執行和實施,才能給兩岸人民帶來實際利益。“鑒于臺灣黑箱協議受挫,為避免兩岸稅務協議在臺灣省輿論機構審議中再次出現,希望臺灣當局共同努力,推動協議的生效和實施,使協議預期的經濟利益盡快轉化為現實生活中的研究成果。”
此外,朱磊還表示,在實施步驟中,兩岸財政部門如何正確區分兩岸模式下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專業化的利益,包括基本職能的再分配、可能性分享和資本分享的區別以及判斷職能,也需要雙方進行明確的討論和協商。
上一篇:「個人稅務籌劃」國務院發文整合保稅區 明確了哪些重點任務和方向?
下一篇:「杭州市財稅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2016版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