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稅」這些稅收新政9月1日起開始執行!
2021-04-16 16:26:55
《關于勞改營改革試點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家院
金融事務
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該文件規定了以下問題:
1.一些不屬于在整個地區銷售服務或資產的情況;
2.小微企業免稅政策有效范圍和預付卡稅率適用于他人租賃資產;
3.限售股轉讓成交的確定;
4.利息服務的支付責任有周問題;
5.稅率繳納期限問題和建筑服務預扣稅提供的信息變更問題;
6.簡化和改進產品和服務的稅務分類和編碼方法。
《關于擴大出口特定關稅征收試點的通知》(財稅字[2016]40號)如何避稅
通知稱,出口關稅征收政策試點已擴展至青島、天津、漳州、廣西所在省(市)的中國海關其他類似控制區(保稅區、保稅區物流除外),以及中國海關5個類似控制區,即陜西商丘綜合保稅區、湖南漢口進口加工區、成都西永綜合保稅區、貴州重慶工業園、甘肅成都進口加工區。
《關于發布修訂后的<進口退(免)稅企業如何進行必要的避稅分類管理>的公告》(由國家
金融事務
局公告2016年第46號)
與原必要性相比,新必要性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1.不同的外貿零售為企業樹立了一類國際標準;
2.要提高一流企業比例;
3.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4.加強對不誠實行為的道德激勵和懲罰;
5.進一步加快退稅的整體項目進度;
6.停滯加強可能性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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