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稅務籌劃」總局明確嚴格按照5000元減除標準執行稅收政策
2021-04-16 16:26:51
近日,有納稅人反映,部分扣繳單位在10月底支付工資時,未按國際標準5000元/月費用抵扣稅款。為了保障納稅人的權益,納稅人可以首次全面享受
為改革儲蓄,現將有關事項發布如下:
1.根據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明確規定,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扣繳義務人要嚴格按照國際標準5000元/月費用代扣代繳,確保納稅人享受不打折扣的稅改儲蓄。
2.對于納稅人在2018年10月1日后(含)具體取得的工資收入,如果扣繳義務人在審批過程中錯誤選擇“稅款屬于月末”為“2018年9月”,導致未享受5000元/月費用扣除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違法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多繳的稅款。
如何稅務籌劃3.如果扣繳單位在去年10月1日后(含)支付工資時未能從國際標準中扣除5000元的費用,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投訴,稅務機關應在第一時間進行檢查,并與扣繳單位做好政治宣傳和協商,盡快解決問題,落實納稅人權益保護。投訴電話:12366。
商務部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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