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稅總簡化無償贈與或受贈不動產免稅證明
2021-04-16 16:26:47
為了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簡化管理、分散管理、改善公共服務的要求,商務部昨天發布聲明,進一步簡化和規范個人無償捐贈或接受資產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所需的證明材料,盡可能方便納稅人。
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共服務司有關司長介紹,近年來,為了加強對個人捐贈或捐贈資產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管理,司法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先后出臺了多項文件,明確規定了必要的免稅證明材料。但由于兩個增值稅要求的免稅證明材料不同,且缺乏對納稅人的證明方式,納稅人兼營辦理免稅手續不方便。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堅持困境,簡化規范了相關證明材料,整合了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免稅證明材料,增加了證明材料的選擇性。
新聞稿將個人無償捐贈或捐贈資產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了整合和合并,區分了離婚分割個人財產、無償捐贈子女、無償捐贈非子女撫養或撫養欺詐、繼承或接受遺贈四種情況,并分類列出,消除了原管理工作中規定的兩種免征增值稅證明材料的差異, 有利于法律法規財務人員的操作,便于納稅人的比較和提供。 新聞稿進一步簡化了免稅必須提供的認證信息。比如父母免費給父母的,只能提供能證明兩國血緣關系的戶口本。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避免因政策誤讀而增加納稅人負擔,新聞稿特別重申了公證材料的核心內容。”上述監管人員解釋說,由于個人財產轉移涉及民法通則、法律規定、繼承權等幾項立法,關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適當的證明材料是劃清免稅界限的關鍵。所以,如果新聞稿在特定情況下給予、繼承或接受遺贈,公證信息包含在廣義的證明信息中,但免稅所必需的公證信息只需要證明兩國的血緣關系或撫養(供養)關系或繼承權(接受遺贈),個人財產本身必須經過公證。
關于企業所得稅籌劃的新聞稿要求,地方金融機構要通過辦稅大廳、金融網站、12366電話、納稅人中學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稅收
明確規定和并發程序,第一時間做出回應,準確回答納稅人的討論,做好培訓和疏導工作,避免納稅人兩頭找、兩頭跑。前提周邊地區可以探索政府機構之間的數據交換和共享,查詢認證數據,減少納稅人提交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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