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理避稅」個人賬戶支付取得的住宿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
2021-04-16 16:26:39
問:納稅人以公共服務住宿費用為名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但住宿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這種情況可以抵扣進項稅嗎?最后要先把款項轉到公司的公共賬戶上,才允許扣款。
答:但現行政策從未對住宿費進項稅額抵扣做出類似限制。納稅人無論通過租賃賬戶還是公共賬戶繳納住宿費用,只要購買的住宿符合現行規定,均可抵扣進項稅。而且需要補充的是,不僅是住宿費用,納稅人購買的任何其他運費和公共服務,由于支付賬戶不同,對進項稅額抵扣都沒有限制性規定。
北京的合理避稅
干部們提出的這個難題看起來很簡單,本質上反映了在全面推進營改增后,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在管理工作中面臨的可能性問題。三大企業納入營改增后,在增值稅征稅范圍內實現了全覆蓋,相應地,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進一步擴大。納稅人在制造經營管理步驟中內部發生的支出項目均已進入北京市合理避稅的抵扣范圍。從這個意義上說,增值稅改革是2009年增值稅改革的延續和信息化。可以說,從2016年5月1日起,中華民族的增值稅基本實現了從生產到經濟的轉變。
然而,在我們對增值稅制度的完善感到高興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隨著三大企業被納入營改增的范圍,我們面臨的稅收管理的可能性正在逐步增加,特別是在進項稅抵扣的各個方面。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進一步加強管理和預防。
根據
增值稅
根據原則,納稅人的內部支出項目,只要用于制造經營管理,就可以從進項稅額中扣除。換句話說,只要不是租賃消費者各方面都在用,就可以抵扣。世界各地的征用
增值稅
所有國家和周邊地區都遵循這個原則。我國也不例外,在增值稅法中,
用增值稅取代營業稅
在全面推行體制改革中,仍然有一條規定,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項目不得扣除。
體制改革納入的三大企業都與租賃消費者相關,尤其是零售行業較差,相關性較高。在迄今為止的政策安排中,只列出了休閑、娛樂、村民日常生活等不可抵扣項目,但本質上還有很多項目,如文化體育、高等教育醫療、旅游、住宿等,都需要“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不得抵扣”的規定。
這些項目公私難分,給稅務機關管控帶來的難度較小。在此,也希望各地在日常征管中加大政治宣傳和培訓的力度,讓納稅人準確了解政策法規,準確執行。負責的稅務機關在做好繳納公共服務的同時,也要加大日常管理工作的范圍,既要保障納稅人的權益,又要防止無法抵扣的進項稅額被抵扣,以確保國家征收稅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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