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軟件」問:污泥處置及綜合利用納稅籌劃有方
2021-04-16 16:26:27
隨著城市污水處理率的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廠造成的最終污泥處置問題日益嚴重。為了提高新車污泥處理處置水平,保護和改善自然環境,國家院出臺了《某市污水財稅軟件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新技術政策(試行)》(建都〔2009〕23號),并先后出臺了多項稅收文件,對污泥處理及綜合利用業務給予政策支持。
污泥處置和增值稅政策
免征增值稅的污泥處理處置勞務污泥處理處置是指對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進行穩定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的業務。《關于自然資源及其他產品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6號)明確規定,污水處理業務免征增值稅,但不涉及污水處理后污泥處理處置的增值稅政策。
隨著國家對污泥污染防治的重視,建都[2009]23號文件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擴建時,污泥處理處置公共設施應當與污水處理公共設施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到目前為止,如果污泥處理的公共設施仍達不到處置要求,應加快整改和建設項目,以確保污泥的安全處置。為此,《關于改變和完善自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5號)也有具體規定,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征增值稅。
對符合污水和稅務軟件污泥綜合利用要求的產品,立即實行100%增值稅退稅政策。現代污泥處置方式主要包括填埋、堆肥和必要的焚燒,不僅占用大量的農業用地,而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為了實現減量化和無害化污泥的安全處置,許多污水處理廠引入了新的污泥干燥技術。為了支持這種避免二次污染、實現自然資源化反應器的污泥處理處置方式,財稅[2011]115號明確規定,如果將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中用于制造財稅軟件的干化污泥和燃料油以稅收形式出售,且污泥在制造原料中的比例不低于90%,則可實行100%增值稅退稅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關于企業所得稅專項用作財政資金處理困難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11〕70號),企業從天津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部門取得的應計入總收入的財政資金,同時滿足以下三個前提條件的,才能視為非應稅收入:企業可以提供明確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財政部門或者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機構對資金管理工作有必要或者明確的管理要求;企業應當對資金及其支出進行單獨審計。
污泥綜合利用所得稅政策
污泥綜合利用不享受自然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優惠。為了促進自然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節能減排,國家對外商投資自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實行了部分稅收,但適用增值稅的外商投資有所不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法,企業以《自然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指數》中規定的自然資源為主要原料,制造國家不限制和禁止、符合國家和企業相關國際標準的產品所得,減按90%計入總收入。但在《自然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指數(2008年版)》(財稅字[2008]117號)中,污泥和干化污泥及其制成的燃料油,在指數所列的自然資源綜合利用和制成品的范圍內非常多。因此,污水處理后的污泥制成的干化污泥和燃料油雖然可以享受自然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外商投資,但不能享受自然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外商投資。
污泥處置項目可享受公共交通設施項目不定期減免稅優惠。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法,從事符合條件的公共交通設施項目的企業,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在《關于公布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指標的通知(試行)》(財稅[2009]116號)中“公共污水處理”類下,包括特殊城市污水和生產廢水(含符合國家要求的)的收集、儲存、運輸、處置和污泥處置
建材窯協同處置指南及準入條件)。因此,符合條件的企業污泥干化項目收入可以享受不定期減免
外資。
需要注意的是,“關于實施公共交通設施項目,
《關于折扣指標難點的通知》(財稅[2008]46號)強調,只有2008年1月1日以后批準的公共交通設施項目才能享受不定期減免稅優惠。為正確引導企業為公共交通設施建設融資,《關于公共交通設施項目和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難點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12〕10號)具體。對于2007年12月31日末經企業批準的公共交通設施項目融資運營管理收入,只要其所從事的公共交通設施項目達到相關指標,即可獲得該項目第一筆制造和運營收入,屬于今年繳納以來按照新稅法明確規定計算的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優惠。在此期間,從2008年1月1日起,您可以享受企業繳納的軟件稅剩余期限的稅收優惠。
上一篇:「報稅做賬」財稅201599號: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下一篇:「營業稅合理避稅」環保稅法草案或年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