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怎么樣合理避稅」購銷合同這樣簽可省幾千塊錢的印花稅!
2021-04-16 16:26:20
營改增后,會計更加意識到簽訂支付協議的必要性。合同簽的好,就是備付地獄,簽的不好,就是逃稅煉獄。合同有多重要?綜上所述,它對程序有負面影響,對業務有負面影響,對稅收有負面影響。
一.案例研究
用一個案例告訴你,用這種方式簽訂購銷合同,可以節省幾千塊錢的印花稅。
合同簽訂方式1:
一佳樂新技術有限公司與創藝電子產品銷售公司簽訂了電子產品購銷合同,合同中注明的運費稅額共計1.17億元。
提醒:買賣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所含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應付印花稅1.17億元* 0.03% = 35100元
合同簽訂方式2:
一佳樂新技術有限公司與創藝電子產品銷售公司簽訂電子產品購銷合同。合同注明的不含稅運費金額為1億元,稅率為1。如何理性避稅?700.如何理性避稅?
提醒:買賣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應付印花稅= 1億元* 0.03% = 3萬元
兩種方式對比:第二種簽約方式比第一種節省印花稅= 3.51萬元-3萬元= 5100元
二.詳細闡述
根據合同金額征收印花稅有三種情況:
1.購銷合同中只有無稅金額的,以無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購銷合同中現有免稅金額和稅率金額分別入賬的,以免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稅率金額包含在購銷合同中,但未單獨記錄的,以合同中包含的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三、政策依據
1、
中華民國印花稅組織法
第二條明確規定:購銷、原材料承包、施工承包、個人財產租賃、鐵路運輸、物流保管、貸款、人身保險、新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實物屬性的票據為應稅票據。
2.中華民國
印花稅
附于組織法
印花稅
稅目稅率表明確規定,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