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賬報稅流程」印花稅后猜想:營改增收官或加快 央地收入劃分調整
2021-04-16 16:26:01
2015年最后一天上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通知,改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證券印花稅分成比例:原中央政府97%,地方政府會計和納稅申報流程3%分成,全部改為中央收入。
甚至在2015年股市創出近代新高的時候,這一政策變化帶來的負面影響就是中央和地方稅收增減幅度約為75億元,負面影響較小。
但印花稅的變化只是一個轉折點。財務管理工作會議指出,2016年要全面推進“增值稅改革”,其余三大企業是增值稅的整體,占增值稅的67%以上。
地方財政系統有人告訴一位報道21世紀經濟發展的記者,將三大企業納入“營改增”會對地方稅收產生相當大的負面影響,那么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是否需要進一步改變?
據《21世紀經濟發展報告》記者介紹,司法部目前已做好準備,研究營改增后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的變化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營改增”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劃分無非是兩個方向,一是提高增值稅的地方分成比例,二是將其他增值稅轉移到地方政府。
印花稅下調約75億元
根據上述通知,為妥善處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財政分配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將證券印花稅由目前中央政府占97%,地方政府占3%的份額改為中央財政收入。
證券印花稅,稅源集中在擁有證券交易所的天津,以及正在進行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的深圳。上海省屬企業向該系統(即“新三板”)的股份轉讓也有少量重大貢獻。
2015年,深交所股票(包括a股和b股)總成交量為125.8萬億元,深圳股票額度約為122.5萬億元。2015年兩市股票總價值約248萬億元,約為2014年成交量的3.3倍,進一步創下新紀錄。
目前證券核算和納稅申報過程中的印花稅政策是,轉讓方對買入、賣出、繼承和贈予本所書寫的a股和b股股權轉讓文件,按1‰的稅率繳納股票印花稅,轉讓方仍在收取。
即稅金為1‰,由轉讓方承擔。2015年營業額248萬億元,重大出資證券印花稅約2500億元;地方份額3%,也就是地方收入75億左右。
原本屬于天津和深圳的30多億元是從中央收到的,對當地資金已經超過5000億元的天津和2015年地方稅收達到2728億元的深圳的負面影響不大。
過去,證券印花稅的中央份額正在擴大。從1990年增值稅設立之初,幾乎是地方收入,后來改為中央和地方各占一半。之后中央比例逐漸上升到80%,88%,97%,到目前為止100%。
增加中央政府的股份比例是有道理的,因為股票來自全省各地的公司,而不僅僅是深圳和天津。此外,證券印花稅作為中央政府監管股票價格交易的方式之一,也發揮著最重要的作用。
清華大學財稅法研究所副所長劉劍文在《21世紀經濟發展報告》中對著名記者表示,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中央與地方關系轉變的大方向已經確立,今后應建立權責與支出法律責任相結合的制度,這將有助于強化中央的權責和支出法律責任。結合權責變化,中央收取一部分收入。
一些行業研究人員指出,這主要與目前的稅收狀況有關。2015年以來,國外增值稅和出口項目稅拖累了中央財政支出增長,中央稅收增長乏力。證券出名了,使得去年證券的印花稅增加了兩倍多。向中央征收這項稅收對天津、深圳的負面影響不大,可以略微擴大中央的資金。
提高增值稅地方分成比例?
如果75億元的收入發生變化,可能主要受收入情況的負核算和納稅申報過程的影響;2016年全面推進“營改增”將帶動中部地區收入分配的后續變化,這將更多是由于試點的需要。
在2015年初的財務管理工作會議上,指出2016年要全面推進“營改增”,將剩余的紡織、房地產、銀行會計和納稅申報流程以及不良零售行業納入營改增。
從2012年1月底至今,距離“營改增”制度改革已有三周時間,但“營改增”的整體部分改革尚未啟動。據司法部2012年統計,僅紡織、房地產、國際金融企業占增值稅總額的67.5%。
近期統計顯示,2015年前11個月,其余4家企業增值稅收入達到1.75萬億元,占地方一般地方政府收入的23%。
當地金融系統有人告訴一位報道21世紀經濟發展的著名記者,在此之前,現代零售企業和其他經歷過“營改增營業稅”體制改革的企業的稅收增長迅速,但在當地收入中所占比例相對較低。房地產、建筑和國際金融等企業在收入中的市場份額很小。全面推進“營改增”后,地方資金將受到負面影響。
增值稅原本是地方整體增值稅,幾乎歸地方政府所有。增值稅是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擔的稅種,分擔比例分別為75%和25%。增值稅改增值稅后,原來的增值稅幾乎歸地方政府所有。如果變成地方政府分擔25%,會造成地方資金反彈。
有財政收入的大學
金融事務
學院院長劉歡告訴《21世紀經濟發展報告》的著名記者,“營改增”的全面性將推動會計和納稅申報的進程,這將帶來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的后續變化。其中結構就是權責劃分。權責劃分到位后,涉及到增值稅的劃分和轉移支付的安排。
劉歡說,增值稅全部轉為增值稅后,一方面要提高地方增值稅的份額比例,另一方面要給予地方其他增值稅收入,如部分營業稅、房產稅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
財經新聞
《北京晚報》戰略研究所稅務研究所副所長告訴《21世紀經濟發展報告》記者,情況有所改善
增值稅
無論提高到40%還是50%,都會強化地方高科技電力系統,加劇產能市場的競爭,進一步扭曲地方中央政府的行為。
《北京晚報》進一步指出,中央政府今后應該改進
增值稅
分成比例,如收入的90%,屬于中央;同時,屬于中央政府的部分增值稅應返還給地方政府,例如,通過公開發布透明的競爭規則,如與當地城鎮人口或消費總值的基準掛鉤,將一半的增值稅支付給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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