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到合理避稅」關于稅收違法黑名單,你需要知道的一切
2021-04-16 16:24:51
1.什么是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
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是指納稅人實施部分稅收違法行為后,
金融事務
行政機關將以黑名單形式公布,并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公安部等機構共同實施處罰。根據
金融事務
根據該局公共服務部相關負責人的說法,非法向花名冊繳納稅款的制度是“雙方統一”的方式,“統一”是黑名單制度本身,“雙方”是案件公布和聯合處罰。該制度是發揮社會監督和反腐敗作用、提高納稅人違法納稅精神、規范稅務機關執法行為、全面推進社會公德體系建設工程的重要舉措。
二、稅務違法行為對花名冊的基本權利是什么?
建立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是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社會金融機構體系建設工程綱要(2014-2020年)》提出的“建立健全社會信用信息體系,揚道德,懲失信”的總體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簽署)的一系列文件建立了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建設。需要說明的是:
1998年9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違法案件發布新聞稿必要性的通知》(國稅發〔1998〕156號);
2014年7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支付管理的新聞稿(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40號新聞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數據的新聞稿(試行)》(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41號新聞稿如何規避);
2014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1家機構共同簽署了《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處罰政策的合伙協議》(發改財[2014]3062號)。
3.如何公布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
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按季公布,每季度結束后30日內由各級稅務機關公布,可在各級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案例數據的出版周期為2年。案件公布2年的,從公告牌上撤下,但稅務機關要保留在前臺。
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公布的細節包括兩個細節:
一、案件當事人的基本資料。當事人是財團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公布其名稱、組織機構、政府組織的性質、法人或者監事的姓名、具有必要法律責任的財務人員、性取向和身份證電話號碼(省略部分數字);當事人是第三人的,應當公布該人的姓名、性取向和身份證電話號碼(省略部分數字)。
二是案件的主要違法事實、相關基本權利、處罰以及是否移送檢察機關等資料。
4.被列入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的原因是什么?
一旦被列入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將受到財政、公安、金融等各種機構的處罰,如:
1.需要判斷支付金融機構的級別為d。
(一)公開公布納稅人及其必要的負責人名單,登記必要的負責人或者其他負責經營管理的納稅人為金融機構繳納,必須判處D級
(2)稅率專用發票在咨詢期內按照一般納稅人合理避稅的原則同時使用,普通發票實行舊發票上交(驗)和嚴格限量供應
(三)出口退稅應當依法審計
(4)縮短支付風險評估的時間尺度,嚴格審核其提交的各類信息
(五)重點項目監控簡單,提高監督檢查頻率,發現稅收違法行為的,不適用明確規定的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6)將付費金融機構的高評價結果告知相關機構,并在經營管理、投融資、獲得中央政府供應的農用地、對外貿易、準入、新公司注冊、工程建設招標、中央政府采購、獲得榮譽獎、安全許可證、制造許可證、就業崗位、專業知識評審等各方面進行限制或禁止。
(7)如何評價D級高的合理避稅程度保留2年,第三年繳納的金融機構不一定高評A級
(八)稅務機關和有關機構實施的聯合處罰政策,以及根據實際情況非法采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政策
2.未補繳稅款的當事人在入境前未按照明確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支付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入境。
3.因稅收違法被判處刑事處罰,執行期限未超過五年的當事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限制其擔任中小企業法人、董事、總經理。
4.對于已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行為數據,稅務機關可通知銀監會、交通銀行征信中心等非法設立的征信政府機構辦理
國際融資
各方的政府機構
投資
使用信用證明并施加適當的限制
5.對于申請最高人民法院由稅務機關強制執行的違法行為的當事人,強制執行法院將違法列入不值得信賴的執行人名單,并采取禁止乘坐飛機、旅客列車、汽車等高消費處罰政策。
6.縣級以上稅務機關通過企業信用數據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數據
7.根據稅務機關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數據,邊境線PostgreSQL機構在確定土地出讓和劃撥的簡易性時應參考當事人,并做出適當限制
8.公布的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當事人必須列為D級金融機構進行準入檢查和防疫,并實行限制性管理政策
9.宣布的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當事人在一定時期內不得參與中央政府采購和娛樂活動
10.如何合理避稅,以及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當事人公布將不適用于經中國海關認證的中小企業管理
11.股票集中機構兼營下列業務時,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數據為最重要的參考依據
(一)設立股票、股票融資基金和期貨公司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票、股票融資基金、期貨公司大股東變更許可審批
(三)首次公開發行股本或中小企業借殼上市
(4)香港聯合交易所將
投資
12.限制部分保險市場的經營管理行為
(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數據中指定的當事人不得是銀行(包括政策性控股公司和母公司)或政策性資本管理工作的主要股東
(二)因稅收違法犯罪被判處刑罰的當事人,以及偷稅漏稅的當事人,限制其擔任銀行的董事、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
13、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當事人宣布,不得受讓州際公路權利
14.限制中央政府對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財政支持公布。
15、當事人對重大稅收違法行為宣布,在一定期限內限制發行企業債券
16.當事人對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公告應當限制在相關產品進口關稅最高限額的再分配范圍內
17.國家稅務總局通過搜索引擎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數據,并通過網站上的主要新聞報道向社會公布
18、對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相關消費市場監管和社會組織在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的公開資料進行參考,適當限制或禁止
五、如何避免被列入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
從實踐中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所列的最重要因素來看,馬刺建議納稅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范:
1、避免稅收違法。重大稅收違法行為是被列入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的最重要因素。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稅收違法案件來看,數量最少的五類案件是:偷稅、假稅率發票、欺詐
出口退稅
,假開放
稅率
普通發票,逃避追繳欠稅。
2、首次清理欠稅。納稅人在稅收違法行為發生后,因各種原因未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導致長期欠稅。過去,面對簡單的具體條件,稅務機關可能難以有效收回欠稅。但在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下,這樣的納稅人更容易被列入黑名單。
3、中小企業停止經營管理后首次注銷。由于嚴重缺乏立法知識,部分納稅人在中小企業停止經營管理后沒有立即取消業務,沒有如期進行納稅申報,造成稅收違法行為。雖然這種稅收違法行為在物理性質上遠沒有那么險惡,處罰也比較嚴厲,但仍可能給納稅人注冊成立新公司造成困難,需要引起重視。
上一篇:「小規模合理避稅」三部門在綜合保稅區推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試點
下一篇:「公司報稅流程」問:商業零售企業銷售電腦,可否開具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