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代理公司」稅局啟動開黑模式啦:增值稅發票新公告!
2021-04-13 13:51:30
稅務這一次動作很大,商務部發布了2017年第16號新聞稿,具體是:賣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明細要根據具體銷售情況的實際情況開具,與具體銷售不符的明細不要按照買方的要求填寫。賣方開具發票時,系統通過銷售平臺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前臺連接。如果相關數據是在投票日導入的,那么系統導入的投票日統計的明細應該與具體的銷售額一致。如果不是,那就要馬上修改完善銷售平臺。
以上132字雖然短,但數據量不能不被低估。這一次稅務局針對零星納稅人展開了行動!指著普通發票,從今年5月底的營改增開始,加上金稅三期,國稅地稅合作伙伴,發票更新,全省嚴查虛開發票,查出多起大案要案,也牽扯到了公司無數人脈。
但是現在再怎么嚴查,都是特票,但是今天要拿增值稅代理記賬稅務的普通發票,也就是說普通納稅人和零星納稅人代理記賬都在財務嚴查范圍內,誰也不能指望。
小化妝品
就問一句,以后哪個公司還敢開很多“辦公用品”“用品”“奶制品”?
通過買普通發票,少交個人所得稅,這條路是行不通的!
發票明確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如果購買方為中小企業,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社會上金融機構的字符;賣方為其開具普通增值稅發票時,應在“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一欄中填寫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或融入社會金融機構字符;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得作為稅票使用。很多人在浴室里哭,因為連發票的金額名字都改不了,也不允許用“辦公用品”來瞞天過海。
附上一張普通發票供你看:
原來德蘭士瓦的票上只寫著名字。今天,納稅人識別號必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