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財務記賬」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2021-04-13 13:49:18
各省、市、自治州、市、計劃單列市教育廳(局),商務部各省、市、自治州、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軍區公安局: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可持續發展,現將小型微利企業個人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1.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上調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不受國家限制或者禁止的企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制造企業,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職工人數不超過100人,資本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職工人數不超過80人,資本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職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勞務派遣服務的人數。
職工人數和資本總額的參考值,按照企業年平均和季度平均確定。凈比如下:
季節平均值=(季節初始值+季節值)÷2
年均季度平均值=年均季度平均值之和÷4
本年度雙方代理財務記賬開啟或終止娛樂活動經營管理的,以具體經營期作為本年度支付確定上述相關基準。
Iii .《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四、各級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明確規定,大力做好外商投資小型微利企業個人所得稅的政治宣傳和指導工作,確保外商投資代理企業財務記賬到位。
司法部稅務總局
2018年7月11日
上一篇:「代理記賬等」財稅問答深圳個體工商戶稅率表,要交哪些稅
下一篇:「找代理記賬」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