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企業注冊受理機構
2020-12-10 10:55:27
德國位于歐洲西部,是高度發達的工業國。在汽車和機械制造、化工、電氣等為支柱產業,占全部工業產值的40%以上。德國出口業素以質量高、服務周到、交貨準時而享譽世界。主要出口產品有汽車、機械產品、化學品、通訊技術、供配電設備和醫學及化學設備。主要進口產品有化學品、汽車、石油天然氣、機械、通訊技術和鋼鐵產品。是世界第二大商品出口國和第三大商品進口國,同時在醫學研究、技術創新等多個領域中處于世界前列。
注冊成立的優勢
1.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可迅速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國際法律地位高,受歐洲聯盟保護;
2. 非德國公民在注冊成立德國公司后,可自由在境內或境外經營,可于境內外/開立銀行帳號;
3. 利用德國公司名義買賣物業、國際貿易、資金出入境自由、可信度高;
4.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可使稅收能保持在最低水準。
-客戶必須提供如下檔和資料
1. 擬注冊德國公司的英文/德文名稱3個備查(如有);
2. 注冊設立德國公司的目的/原因及經營范圍;
3.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要求股東核查/驗資,注冊資本不低于歐元EUR 25,000,在公司成立之前,配額持有者必須要在德國銀行存入已繳全額股本(到位資金),隨同公司文件提交說明在德國銀行有資本帳號的證明文件(提供證明書);
4. 提供至少1名股東的護照影印本(必須是中英文的公證檔、并載明出生日期和住所);
5. 管理人員簽名的委任書,授權當地代理人向主管的商業和公司登記處提交登記文件。
申請德國公司資料準備后,由我方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全套資料已包括下列各項 (資料文字為德文)
1. 德檔;
2.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的注冊地址和德國公司營業地址,并委任1名德國當地居民擔任董事(非德國公司股東);
3. 德國政府簽發的證書(C.T.)/ 營業執照,在德國官方憲報上發布注冊成立德國公司通告;
4. 德國公司組織大綱及組織細則(M A),德國公司股票簿,定之股東、董事、秘書及公司會議記要;
5. 德國公司金屬鋼印(Common Seal),銀行支票簽名原子印章。
設立德國公司的費用及其它事項
1.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總費用EUR ***/ RMB ***。該費用包括德國公司注冊處費用、德國政府稅號、德國律師及翻譯、德國營業位址、委託當地代理人、檔印刷、德國官方憲報刊登等費用;
2. 客戶確定申請注冊德國公司后,簽署委託書,預收總費用的70%作為預付款,德國公司注冊完成后再付清余款。
注冊德國公司說明
1. 注冊德國公司:申請人須提供德國居民擔任董事或公司擔保人;
2. 注冊德國公司:申請人須出具EUR ***歐元注冊資本銀行證明。
(一)營業申報
凡在德開展營業活動的,均需履行申報手續。申請者應書面向當地政府的“經濟與秩序局”(有的地方稱“營業登記管理處”)進行營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Gewerbeschein)。擴展營業范圍時,比如在經營范圍內或作為附加營業在公共場所安裝自動售貨機(如售香煙或糖果),也需要申報。申報表的副本將由上述機構分別送達當地的稅務局、職業合作社和工商會,自己不必再分別另行申報。如果違反條例,未申報或未及時申報,將被處以罰款。申報費用較低,一般是18歐元。如果需要審批,則需另交審批費。
如果是個體企業,由企業主申報;有限自由進出法國、德國、比利時的移民圣地:盧森堡移民的優勢責任公司由總經理申報;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申報;民法公司或無限責任公司由股東申報;股份公司或注冊協會由董事長或理事長申報。
如果是法人(如有限責任公司),還需提供商業登記注冊復印件;需審批行業的批文;如果是手工業企業,須提供“手工業卡” (Handwerkskarte)。
(二)商業登記注冊
公司必須以經營對象或者以全體股東的姓名或至少一名股東的姓名加上表明公司形式的附注作為公司的商業名稱。除股東外,其他人員的姓名不得用于公司的商業名稱。資合公司的商業名稱必須附有“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字樣。公司的名稱不可使人對公司的營業范圍產生誤會,并且應與已經在法院辦理過登記的當地其它公司的名稱有明顯的區別。
注冊費用因注冊資本多少而不等,通常包括法庭費、公證費、登報費以及咨詢費等。請情請咨詢。
在登記注冊之前,有限責任公司繳付現金出資總額至少要達到法定最低注冊資本的50%,即1.25萬歐元,其余部分可以用實物出資,實物出資必須在公司登記之前向公司繳付完畢。此外,如果公司是由一人設立,設立人還必須為未繳付的資本余額提交擔商標注冊與互聯網商標注冊有什么區別保。股份資本可用現金、實物繳付,但實物出資需要經過評估確定實物價值。
按照德《商法典》,成立公司必須在地方法院以公開可信的形式,即通過公證進行商業登記注冊,以載入商業登記簿。商業登記簿分A、B兩類。單個商人和人合公司登記入A類(注冊號為HRA…),資合公司登記入B類(注冊號為HRB…)。股份公司商業登記注冊手續較復雜,辦理之前請向有關公司法、經濟法律師或稅務顧問詢問。登記手續必須由地方法院認可的公證師辦理,公證師向地方法院提交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簽名的商業登記申請,并附帶下列材料:
1. 經過公證機構公證的國內母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同時必須提供母公司授予的經過公證的董事長(法人)授權書正本和經我外交部領事司或有關省市外辦及德駐華使(領)館領事部認證的德文譯本;
2. 翻譯成德文的的原件或經過官方證明的復印件;
3. 股東名單;
4. 股東授權書;
5. 公證師出具的證明;
6. 護照(用于個人登記);
7. 居留與工作許可;
8. 營業執照(也可先注冊再辦營業執照)。
如果是通過委托成立公司,需要提交翻譯成德文的委托書原件或經過官方證明的復印件。
公司的商業登記注冊需要在德《聯邦公報》和地方報紙或《法蘭克福匯報》、《世界報》等全德性報紙上發表公告,正式注冊才算完成。注冊之后不需要再到其他報刊等媒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