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12月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補充事項和2021年1月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間安排的通告
2021-06-11 15:35:30
尊敬的繳費人:
為做好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相關工作,確保繳費人順利完成社會保險費繳納,現將近期社會保險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關于2020年12月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的補充事項
各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應于12月25日前向稅務部門繳納11月社會保險費。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時,“稅款限繳日期”與本通告規定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10日,除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業務、異地安置備案業務、社會保障卡服務業務外,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繳費業務停止辦理。2021年1月11日起恢復辦理。
二、關于2021年1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時間安排
(一)企業正常繳費
企業應于2021年1月11日至25日向稅務部門繳納2020年12月正常應繳費款。已簽訂《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的企業,可通過已安裝的“單位社會保險費管理客戶端”選擇“稅庫銀聯網繳稅”方式自行確認繳費,也可使用“銀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繳費,2021年1月批量扣款日為1月13日和20日,請確保用于繳費的銀行賬戶余額充足(對于“銀行批量扣款”不成功的企業,可在限繳期內采用除“銀行批量扣款”外的其他方式完成繳費)。未簽訂《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或無法通過“稅庫銀聯網繳稅”方式繳費的單位,可打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持該憑證至商業銀行完成繳費。
(二)企業補繳繳費
2021年1月份,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時間為1月11日至25日,繳費截止時間為1月28日。
(三)靈活就業人員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1月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于1月11日、18日組織各合作銀行批量扣款,請確保用于繳費的銀行賬戶余額充足。1月12-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國農業銀行、北京銀行全市各網點均開通個人銀行查詢繳費業務(個人銀行查詢繳費業務請在當日15:00前辦理)。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