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惠小編談談:公司注銷后商標怎么辦
2021-06-11 15:34:39
創業公司越來越多,成功的雖然有但是失敗的更多。但開辦公司失敗就不免要去注銷公司,那么公司注銷后商標怎么辦呢,下面萬事惠小編就來給大家談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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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在注銷登記前未處置其注冊商標,該公司注銷后,只要相關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就仍然是一項合法財產,該公司的權利義務承繼者可繼受取得相關注冊商標權。為此,2002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2014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均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移轉制度,即:“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移轉;未一并移轉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該移轉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移轉申請經核準的,予以公告。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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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已經注銷且企業單位的清算報告有明確規定商標權屬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表明商標權利歸屬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注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
公司辦理了注銷登記后,對其未處理的商標資產該如何處置?是否仍然可以辦理商標轉讓?
首先,若公司在注銷登記前未處置其注冊商標,該公司注銷后,只要相關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就仍然是一項合法財產。對遺忘處置的公司資產,在公司注銷后,應歸其股東共同所有;其股東在承繼公司資產的范圍內,繼續對該公司未清償的債務承擔責任。
另外,《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移轉制度,即:“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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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企業辦理商標移轉所需申請材料:
一、企業已經注銷,清算報告中提及商標歸屬的情形:
1、 商標移轉申請書
2、 受讓方主體證明文件;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轉受雙方出具的代理委托書
4、(轉讓方)工商機關出具的注銷證明;
5、(轉讓方)工商機關備案的清算組資格證明及清算報告文件;
二、 企業已經注銷,清算報告中未提及商標歸屬的情形
1、 商標移轉申請書
2、 受讓方主體證明文件;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轉受雙方出具的代理委托書
4、全體股東同意轉讓的聲明文件(全體股東簽字)
5、全體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加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