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惠小編講講:關于公司注銷的一些知識
2021-06-11 15:34:31
疫情原因,許多企業均受到了影響,其中有些企業不得不進行注銷。那么這時候我們應該怎么辦理公司注銷業務呢,下面萬事惠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講關于公司注銷的一些知識吧,希望可以幫到您。
一、公司注銷的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二、公司注銷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需要注銷的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后,方能辦理注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組;
2、公告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且登記;
3、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
4、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6、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
7、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三、公司不注銷的后果
公司注銷又貴又麻煩,很多人就會自認為可以做點小聰明,反正這公司我又不經營干脆不注銷了,就放那吧。告訴你:不行!這樣做的話公司法人會有信用污點。以后很多方面都會受到相關限制的:
1、工商局黑名單,永遠辦理不了公司(代理股東、法人代表、監事的任何信息);
2、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3、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移民;
4、開不了國稅、地稅辦不了稅務登記,涉及欠稅的會公告企業信息。企業法人代表在出行方面還會受到限制,飛機、火車都是做不了的;
5、長期不報稅,發票會被鎖機;
6、長期不報稅,稅務局會優先上門檢查;
7、工商信用網進經營異常名錄,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受到限制;
8、納入誠信系統,以后各方面都要受限制。
四、公司注銷后清稅的問題
注銷時有個清稅的環節,企業在這個環節應該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并清繳所有的稅款。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