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網站或APP需要辦理文網文證
2021-06-11 15:31:57
眾所周知,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文化部門對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公司網站或APP進行備案,如果不備案的話,極有可能被查處以后關停。文網文證是公司經營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一種資質,通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產品時,需要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方能合法的經營相關業務。那么哪些網站或APP需要辦理文網文證呢,下面萬事惠就帶大家了了解下吧。
?
一、什么是文網文證?
?
文網文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審批部門:各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
年報(檢):每年1-3月
有效期:3年,到期前30日續期
有關文網文證的國家政策有哪些?
公司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網站或APP,需辦理文網文證規范其業務。
若未經審批擅自開展業務,涉嫌違規經營,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予以警告,并處30000元以下罰款;拒不停止經營活動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場黑名單,予以信用懲戒。
?
二、哪些經營性網站或APP需要辦理文網文證?
?
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以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1、網站或APP有以下互聯網文化產品
(1)網絡音樂;
(2)網絡演出劇(節)目;
(3)網絡表演;
(4)網絡動漫;
(5)網絡藝術品;
(6)網絡展覽、比賽活動。
2、網站或APP有以下互聯網文化活動
(1)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制作、復制、進口、發行、播放等活動;
(2)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絡發送到計算機、固定電話機、移動電話機、電視機、游戲機等用戶端以及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供用戶瀏覽、欣賞、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3)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展覽、比賽等活動。
網站或APP取得文網文證后,還應取得ICP證!
互聯網文化單位,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準或者備案,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
網站或APP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文網文證)后,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到電信管理部門辦理《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