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國家商標注冊原則是使用在先
2020-12-16 17:14:21
哪些國家商標注冊原則是使用在先?一個國家的商標注冊一般是根據“在先注冊”或 “使用在先”原則來判定商標權的優先歸屬。其中“使用在先”原則的特征是,商標的專用權只決定于商標的使用,注冊只不過是增強其效力而已。“使用在先”的原則保護了首先使用者的權益,但也有明顯的不足之處,這就是獲得注冊的商標沒有穩定性。
任何使用在先的商標,盡管后來已停止使用,但仍可對使用在后,但已獲得注冊而且業務范圍廣泛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提出異議,從而干擾了市場的正常運轉。還有地區性的問題如果某一商標只在某一地區或某一城鎮使用,并不涉及到整個領土,那么它的專用權地區的歸屬還須通過公眾評論來作出決定。如果這個商標僅僅是在某一地區使用,其專用權就限于該地區,商標主如果想把它擴大到其它地區,則必須開展宣傳,讓其它地區的消費者也知道,才能擴大專用權覆蓋面。那么哪些國家商標注冊原則是使用在先呢?
采用“使用在先”原則的國家有:英國、美國、阿爾巴尼亞、安提瓜、澳大利亞、巴哈馬群島、塞浦路斯、多米尼加、厄瓜多爾、斐濟、岡比亞、巴林、孟加拉、巴巴多斯、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文萊、布隆迪、加拿大、約旦、肯尼亞、列支敦土登、馬拉維、馬來西來、馬耳他、毛里求斯、摩納哥、加納、圭亞那、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拉克、愛爾蘭、牙買加、沙撈越、塞舌爾群島、塞拉利昂、新加坡、蘇里南、瑞士、坦桑尼亞、泰國、特立尼達棗多巴哥、突尼斯、荷屬安的列斯群島、新西蘭、烏干達、扎伊爾、贊比亞、尼日利亞、巴基斯坦、巴拿馬、菲律賓、波多黎各、盧旺達、沙巴、非洲知識產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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