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途徑和材料
2020-12-16 17:10:28
商標轉讓途徑和材料
商標轉讓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注冊商標是委托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復。這些文件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鑒于我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影響了轉讓注冊的進程。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商標轉讓材料
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索取。也可在網上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托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時間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六十日內發出《商標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五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公告領證
通過代理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轉讓商標受讓人發送《商標注冊證》。
直接辦理注冊轉讓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轉讓注冊受讓人應在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
(一)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的介紹信;
(二)受讓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
(四)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
(五)受讓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