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票丟失怎么處理?還需要去大廳嗎?
2021-05-26 17:04:52
01、納稅人在異地轉讓不動產和租賃不動產,是否需要填報《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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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yōu)化<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相關制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稅總發(fā)〔2016〕106號)第四條規(guī)定,異地不動產轉讓和租賃業(yè)務不適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相關制度規(guī)定。
因此,在異地轉讓不動產和租賃不動產,不需要填報《跨區(qū)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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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發(fā)票丟失怎么處理?還需要去大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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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去大廳,可以在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路徑如下: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特定涉稅信息報告-發(fā)票遺失、損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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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新成立的企業(yè),要多久辦理稅務登記(報到)?有時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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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取得“一照一碼”證照的納稅人,暫不發(fā)生涉稅事項、不需要辦理納稅申報或者領用(代開)發(fā)票的,可暫不進行信息補錄(即可暫不向稅務機關辦理報到手續(xù)),稅務機關也暫不必為其核定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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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北京企業(yè)辦理跨區(qū)遷移,目前正在受理中,正在辦理期間開發(fā)票和收發(fā)票填寫原來的地址信息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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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于跨區(qū)遷移辦理期間開具發(fā)票,由于稅務登記信息尚未改變,建議按照原地址信息開具和收取發(fā)票,對于稅務登記信息變更后按照新地址開具和收取發(f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