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一個商標申請下來的時間大概是一年半左右,而如果遇到其他情況的話則可能需要幾年以上的時間,再加上商標是每十年進行一次續期的,所以商標流程的時間跨度比較長,這就導致了申請人很有可能已經更換了電話,留下的聯系電話早已成了空號,或者申請人的地址早已更換,而商標注冊的地址卻還是原來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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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申請人就是因為自己的主體營業執照地址變更了,與商標上的注冊地址不一至了,也沒及時告知幫助他們代理商標注冊的機構,也沒有及時向國家商標局及時提出變更申請,從而造成重大的損失。根據《商標法》第44、45、49條的規定,當商標局會因惡意搶注、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商標權和連續三年不使用等原因對該商標提出無效宣告,如果權利人沒有及時提出回復處理的話,商標局就會依法宣告該商標的商標權無效,導致權利人為商標所做的工作前功盡棄。
其實在我國《商標法》關于商標注冊地址變更的問題也做出相關的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只要進行了地址的變更,就可以避免這種因為小細節而失去商標權的風險了。
然而在現實中,很多商標注冊申請人不太注重一塊,總認為只要商標成功注冊,商標的事情就告一段落了。相比于商標撤三、駁回復審等商標事務,商標地址變更其實是一個很小的事情,但由于自己的一個不重視,疏忽大意,使得自己辛辛苦苦多少年經營一個品牌,被他人輕易的奪走就太得不償失了。
所以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商標注冊人一定要對自己注冊的商標進行管理,如果自己的營業執照上的地址發生了變更,就要及時向商標局提出地址變更的申請,消除可能帶來的風險。
辦理變更公司地址變更事項可以自己親自到國家商標局辦理,也可以委托合法專業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變更手續。但由于代理機構在業務上更加有經驗,所以還是推薦委托代理機構進行變更手續,既可以少走彎路,又可以節省自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