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管轄地怎么確定
2020-09-02 16:53:16
在農村地區,是涉及到很多土地承包問題的,可能雙方當事人是會發生糾紛的,土地承包合同屬于一般的民事糾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是需要確定人民法院的管轄權的。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管轄地怎么確定呢?下面,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管轄地怎么確定
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新規定的關于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訟管轄地的規定:不動產所在地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訴法解釋》第28條第二項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不動產已登記的,以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不動產未登記的,以不動產實際所在地為不動產所在地。
所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以不動產所在地確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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