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了解的商標授權:不同的授權方式有什么區別?
2020-09-02 16:52:19
一般來說,商標授權就是借用我的商標給您使用。更高的解釋是商標注冊人允許其他人通過法律程序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今天,讓我們談談商標授權的幾種方式之間的區別。
1.獨占使用許可。
獨占使用是指商標注冊人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在協議期限內以協議方式使用注冊商標。在這種情況下,只有被許可人可以使用商標,商標注冊人不得使用它。
在規定區域內發現商標侵權時,被許可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2.排他許可。
它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以約定的方式將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僅授予一個被許可人。商標注冊人可以按照協議使用注冊商標,但不得授權他人使用注冊商標。
排他商標注冊人可以自己使用商標,而獨占商標注冊人不可使用商標。發生商標侵權的,被許可人和商標注冊人可以共同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如果商標注冊人不提起訴訟或延遲提起訴訟,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起訴訟。
3.普通使用許可。
對于商標注冊人來說,普通使用許可是一種“薄利多銷”許可方式。它是指商標注冊人授權他人在協議的期限內以協議的方式使用其注冊商標,并且可以自行使用注冊商標并授權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該許可模式是當前常見的許可模式。它最適合生產能力有限或市場需求較大的被許可方。例如,各種特許連鎖店的品牌許可通常是一種常見的許可模式。
在一般許可模式下,發生商標侵權時,僅在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的情況下,被許可人才有權提出商標侵權訴訟。
通過商標許可,商標注冊人可以從中受益。因為被許可人有權使用商標,所以它還可以利用商標的品牌效應為其自身帶來經濟利益,這是雙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