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批準和注冊以及商標異議
2022-06-23 16:33:04
[法律]
& gt《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摘錄(2001年10月27日)
第三十條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告。
[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 gt《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摘錄(2002年8月3日)
第二十二條對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異議書》一式兩份。商標異議書應當注明《商標公告》公布的被異議商標的發行號和初步審定號。商標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材料。
商標局應當及時將商標異議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并限定其在收到商標異議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答復。被申請人未答辯的,不影響商標局的異議裁定。
當事人提出異議申請或者答復后需要補充相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或者答復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或者答復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補充相關證據材料。
[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商標異議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選(1998年6月9日)一、商標代理機構不得在同一商標異議中為雙方當事人代理。
2.異議申請委托書和異議答復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代理權限、代理時間、委托人全稱和代理機構全稱,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委托書還應當載明被委托人的國籍、姓名或者全稱(中外文)。
三。異議申請書及其附件一式兩份,包括正本和副本。應提交原件。
四、異議申請應有明確的異議理由。如無異議,我局不予受理。申請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材料應按要求簽名或蓋章。
5.以傳真方式提交異議申請的,應當在異議期內將異議申請書原件直接送達商標局。郵寄送達的,應當在異議期內送達。
六、異議申請書的內容應如實填寫,與事實不符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不予受理。異議申請或者異議答復的補充材料應當注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和初步審查公告號。
七。異議人應當提交與異議內容相關的證據和材料。提交的書證或者物證應當符合法律規定,能夠證明事實。沒有中文翻譯的外國文件將不被接受。
八、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在收到答辯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答辯。日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的,按不予答復處理。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商標異議中外文書件應附中文譯本的通知》(1997年1月14日)
商標代理組織:
近年來,隨著企業商標意識的逐步提高,商標異議作為企業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重要方式,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商標異議申請數量逐年大幅度增長,異議雙方提供的材料也越來越全面。但是,近來許多異議方提供的材料都是未經翻譯的外文資料,給商標異議的裁定和商標檔案的保存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事項,應當使用中文。外國文件應附有中文譯文”。今后,異議材料中的外國文件公關
2.商標注冊申請由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經商標局核準并發布商標注冊公告后,發給商標代理機構《商標注冊證》。商標代理機構提出《商標注冊證》的變更、轉讓:續展、補發申請后,將《商標注冊證》或證明文件寄送商標代理機構,并發布商標公告。
3.商標代理組織收到商標注冊證和變更轉讓證明后,應當與證明清單逐一核對。如有問題,應及時與認證辦公室聯系,并保存清單和信封備查。
四。商標代理機構的郵政編碼和地址變更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發證機關,以保證郵件的準確投遞。
5.鑒于郵電部門不辦理跨年度掛號信查詢,商標代理組織應及時查找尚未收到的商標注冊證及證明文件。注冊商標公告發布后超過一年查詢的,發證機關不予受理。
6.商標代理機構派員到商標局直接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與發證機關聯系,并出具單位介紹信(信中應寫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發放商標注冊證有關問題的通知》(1995年2月20日)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局:
你方2月13日來信及附件日本專利代理人協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詢問因不可抗力要求延期的規定函〉的答復》收悉。經研究,我們答復如下:
日本神戶地震災區商標注冊人未就商標注冊、駁回復審、撤銷商標復審、異議答辯、申請補充證明、審查修改補充證明等相關事項作出回應的。在法定期限內,受災期間中止時效。
,待災區秩序恢復正常后可順延。但對有相對人的異議案件,如商標異議和注冊商標爭議等案件的期限不能延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商標異議期限的計算問題》(1988年9月29日)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我局于1988年8月17日收到你公司xx女士轉來的比利時CM計算機工程和許可公司的信函。函中詢問:如果商標異議期限的最后一天為星期日,異議期限應如何確定?
根據慣例和參考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訴訟期限的規定,我們認為,如果商標異議期限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這種計算方法亦適用于我國《商標法》對其他期限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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