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的商品和服務分類
2022-06-23 16:30:16
[法律]
& gt《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摘錄(2001年10月27日)
第十九條申請商標注冊時,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歸類表填寫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
[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 gt《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摘錄(2002年8月3日)
第十三條申請商標注冊,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按類別申請。每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復印件1份,商標圖樣5份;如果指定了顏色,應提交5份著色圖案和1份黑白草稿。
標識必須清晰易貼,印刷在光滑耐用的紙張上或用照片代替,長度或寬度不超過10cm,不小于5cm。
使用立體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提交能夠確定立體形狀的設計。
以顏色組合方式申請注冊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提交書面說明。
申請注冊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的,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提交主體資格證明和使用管理規則。
商標為外文或者含有外文的,應當說明含義。
第十五條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應當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寫;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中未列明名稱或者服務項目的,應當附商品或者服務的說明。
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其他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第五十六條商標注冊的商品和服務分類目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
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文件格式,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規則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并公布。
[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執行第八版〈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的通知》(2002年9月19日)
中國是Nice聯盟成員,《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以下簡稱《國際分類》)已經Nice聯盟專家委員會第18次會議修訂,形成第八版《國際分類》。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我國自2002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八版010-3000。
根據《國際分類》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現予發布。
& gt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1996年12月19日)
1995年11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尼斯聯盟第17屆專家委員會通過了第六版修訂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執行第六版〈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修訂部分)文本的通知》(又稱《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并決定自1997年1月1日起生效。中國于1994年8月9日成為尼斯聯盟的成員。因此,我局決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執行第六版《尼期分類》(修訂部分)。
& gt《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1996年6月17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代理機構:
商標注冊新收費標準實施后,商標注冊申請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在填寫商品或服務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對可填寫近似組名的商品或服務數量的計算難以規范, 導致我局審查員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代理人對填寫的商品和服務數量的計算意見不一致,導致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情況增多,不利于商標注冊申請人及時取得商標權。
我局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申請商標注冊不再允許填報商品和服務類似群名稱的決定》、《類似商品區分表》中的近似組名,主要是商標審查和商標管理中對類似商品劃分的一個指導性名稱,很多近似組名并不是很準確和規范
1.《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商標注冊申請的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因此,11月1日起實施《商標注冊用商品國際分類表》(以下簡稱國際分類表),意味著我局收到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以國際分類表為準。跨班將退回重新申請。
二、各級核轉機構和商標代理組織應指導商標申請人根據國際分類表指定商品類別,填寫商品名稱、商品用途、原料、功能和操作方法。商標注冊申請書不能填寫上述內容的,應當附具補充說明,并由申請人蓋章。如果國際分類中未包括商品名稱,則應附上該商品的說明。
3.從1988年11月1日起申請商標續展注冊的,應當根據國際分類表按類別填寫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按類別繳納續展費,提交商標外觀設計。商標注冊續展申請書應當填寫商品的用途、原料、功能和操作方法。原批準使用的商品跨國際分類表類別的,申請人應當保證保留一個類別的注冊號碼相同的商標。其他類別商品的商標由商標局審查。如能獲得批準,應設立單獨的注冊號,專用期與原注冊證書的換發日期相同。
/>四、商標注冊人持原商品分類(78類)的商標注冊證辦理變更、轉讓、補證事宜的,仍按原商品分類表(78類)填報有關書式。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實行商標注冊用商品國際分類的通知》節選(1988年9月15日)
隨著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國際經濟貿易往來的擴大,現行的商品分類表已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為了加強商標工作的科學管理,更好地適應我國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方便商標國際注冊和交流,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我局決定于1988年11月1日起,實行商標注冊用商品國際分類,原《商品分類(組別)表》(七十八類表)同時廢止。請各地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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