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要?
2022-06-21 14:19:38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摘錄(2001年10月27日)
第七條商標使用人應當對使用其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四十條第一款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第四十五條使用注冊商標,其產品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視情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報、罰款,或者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 gt《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摘錄(2002年8月3日)
第四十二條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規定處以罰款的數額,為非法經營額的百分之二十以下或者非法獲利的兩倍以下。
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的10%以下。
[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
& gt《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摘錄(1998年12月3日修訂)
第十四條證明商標注冊人未履行控制職責,導致證明商標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注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注冊人失去對其商標使用的控制的,商標局可以責令限期改正,視情節給予警告,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將過期啤酒更換商標標貼、偽造生產日期認定問題的答復》(1995年7月31日)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于將過期啤酒更換商標標貼、偽造生產日期行為認定為投機倒把行為的請示》號(蘇工商〔1995〕170號)收悉。答復如下:
國家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禁止生產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更改過期啤酒的標簽,偽造生產日期,嚴重擾亂了社會主義經濟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因此,同意你局將上述行為認定為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行為,《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并按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九項處罰,《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組裝自行車使用商標問題的復函》(1986年2月26日)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月27日,你省思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來函詢問如何處理企業利用廢舊零部件組裝的自行車。我們的意見如下,并請轉告本局:用有缺陷的零件組裝自行車的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措施。在組裝自行車上使用商標的,可按《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現商標法第四十五條)或第三十四條(現商標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處理;組裝自行車上使用的商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視情節輕重,依照《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或第四十條的規定處理。組裝自行車上未使用該商標的,可按(85)京生440號文件第二條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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