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未注冊商標的認定
2022-06-20 16:38:50
[部門規章及相關文件]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冒充注冊商標問題的批復》(1997年6月16日)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于南通榮祥制衣有限公司是否構成冒充注冊商標行為的請示》(蘇工商標〔1997〕9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R是注冊商標。在未注冊商標圖案周圍使用K符號,類似于R標記,容易使人誤認為該商標是注冊商標,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貫徹實施〈商標法〉有關問題的批復》摘錄(1994年9月23日)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人變更其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屬于擅自變更注冊商標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在未經核準注冊的商標上標注注冊商標,包括在注冊商標核定使用范圍以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該商標,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
如何掌握和區分“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組合”與“假冒注冊商標”的關系和界限,需要根據具體的商標案件來確定。基本原理是:對注冊商標進行部分或微小的變更,比如改變商標文字部分的字體,或者在不改變圖形主體的前提下對圖形部分進行一些改動或增刪等。屬于《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述行為;對注冊商標的主要部分(包括文字、圖形)作出重大或者根本性改變的,該商標應當視為新商標。如果在商標注冊之前加上注冊標記,就是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冒充注冊商標”的解釋》摘錄(1988年1月19日)
冒充注冊商標是一種欺騙行為,主要表現為商標未注冊,但用戶聲稱其商標已注冊。如在未注冊商標標識上添加“注冊商標”字樣或[注]或[個]注冊標記,或在產品廣告、說明書等宣傳材料上冒充注冊商標等。
商標注冊人在未經核準使用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冊商標,同時標注“注冊商標”字樣或者使用注冊標記[注]或者[r]的,視為假冒注冊商標。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組裝自行車使用商標問題的復函》(1986年2月26日)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月27日,你省思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來函詢問如何處理企業利用廢舊零部件組裝的自行車。我們的意見如下,并請轉告我局,用缺陷零件組裝自行車的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在組裝自行車上使用商標的,可按《商標法》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處理;組裝自行車上使用的商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視情節輕重,依照《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或第四十條的規定處理。組裝自行車上未使用該商標的,可按(85)京生440號文件第二條的規定處理。
& gt摘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對沂源縣工商局請示報告的復函》(1985年10月21日)
怡園水果加工廠在罐頭商品上申請注冊的青龍山商標仍在審查中,尚未成為注冊商標。該廠擅自在青龍山的標識上使用“注冊商標”字樣,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應予查處。
臨縣書法社和周村印刷廠,違反《商標印制管理規定》,擅自印刷注冊商標,也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就未注冊商標周圍加印字母問題的復函》(1985年9月12日)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現將肇源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來函和新附的商標標識轉發給你們。請轉告縣工商局:根據圖案分析,我局認為印刷字母Z,C,S,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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