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人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022-06-20 16:37:51
[法律]
& gt《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摘錄(2001年10月27日)
第三條第一款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摘錄(1986年4月12日)
第九十六條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取得的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摘錄(1995年7月5日)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與進出境貨物有關的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專利權。
第三條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以下簡稱侵權貨物),禁止進出口。
[部門規(guī)章及相關文件]
?《衛(wèi)生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guī)定》摘錄(2000年7月18日)
第八條以公司名義申請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的專用權依法歸公司所有。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摘錄(1997年6月4日)
第八條從事家庭居室裝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循下列規(guī)則:
(五)不得使用其他企業(yè)名稱和商標;
& gt《制藥機械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摘錄(1996年12月27日)
第十一條制藥機械企業(yè)的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yè)道德。
(一)經營企業(yè)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不得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質量認證標志、名優(yōu)產品標志,不得冒用制藥機械產品的鑒定批準文號、專利證書;
& gt《旅行社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摘錄(1996年11月28日)
第三十三條旅行社不得以下列不正當競爭手段從事旅游業(yè)務:
(一)假冒其他旅行社的注冊商標、品牌、質量認證標志;
摘自《生產資料市場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1996年7月18日)
第十四條生產資料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七)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
& gt《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摘錄(1996年3月15日)
第四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證明自己沒有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的,應當承擔欺騙消費者的法律責任:
(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的商品;
& gt《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guī)定》摘錄(1995年8月1日)
第五條本規(guī)定所稱商標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其他商標。
第六條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遵守《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商標的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七條對外貿易經營者有權依法自主使用和處分其注冊商標,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 gt《集貿市場管理規(guī)范》摘錄(1994年7月1日)
四。市場交易行為準則
2.禁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使用虛假產地、假冒他人企業(yè)名稱或者代碼、偽造或者冒用名優(yōu)商品、認證產品、許可標志以及其他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假冒偽劣商品。
,《醫(yī)藥行業(yè)關于反不正當競爭的若干規(guī)定》摘錄(1993年10月4日)
第四條醫(yī)藥商品生產企業(yè)、經營企業(yè)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不得擅自使用其他醫(yī)藥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不得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質量認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藥品批準文號、醫(yī)療器械批準文號。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企業(yè)法人終止后其商標專用權問題的函》(1992年5月27日)
北京市海淀區(qū)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于對企業(yè)法人滅失后其是否仍享有注冊商標專有權等問題的請示》〔海商發(fā)(92)1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條、第四十七條的有關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應當進行清算。因此,在清算時,清算組織可以轉讓或申請注銷原企業(yè)的注冊商標。清算活動結束時,企業(yè)注冊商標專用權終止。原企業(yè)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將情況上報我局,我局予以注銷。
& gt摘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商標爭議期間是否受法律保護的請示〉的復函》(1989年4月4日)
根據《商標法》第三條,3360“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痹谏虡思m紛期間,糾紛沒有判決,因為該商標是注冊商標,其商標專用權仍應受法律保護。
& gt《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企業(yè)承包人在承包期間申請注冊的商標歸屬問題的批復》(1987年5月15日)
r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1987年3月25日請示的關于企業(yè)承包人在承包期間申請注冊的商標的歸屬問題。我局認為,根據《商標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在企業(yè)承包期間,以企業(yè)名義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專用權歸企業(yè)所有。
經查,使用于紙類商品上的“雙葉”商標,注冊人為遷安縣李姑店第一宣紙廠。承包人以遷安縣老遷北紙坊(現變更為遷安縣李姑店第一宣紙廠)的名義申請的雙葉商標,專用權屬該企業(yè)。原承包人李連波在承包期滿后不得將雙葉商標注冊證帶走。其他企業(yè)未經商標注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雙葉商標是違反商標法的侵權行為,必須依法予以制止。
【司法解釋及相關文件】
>《最高人艮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節(jié)選(1990年12月5日)
157.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通過申請商標注冊或者受讓等方式取得的商標專用權,除依法定程序撤銷者外,應當予以保護。
轉讓商標專用權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核準,商標專用權自核準之日起轉移。(原138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fā)〈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節(jié)選(1990年11月12日)
七、關于聯營合同解除后的財產處理問題
(四)聯營體在聯營期間取得的商標權、專權利,解除聯營合同后的歸屬及歸屬后的經濟補償,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商標權應當歸聯營一方享有。專利權可以歸聯營一方享有,也可以歸聯營各方共同享有。聯營一方單獨享有商標權、專利權的,應當給予其他聯營方適當的經濟補償。
【案例)
>美國鴻利國際公司訴北京市西城區(qū)馨燕快餐廳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有效)節(jié)選
判案要旨:商標未經注冊,不享有商標用權,馳名商標須由商標局認定。但可通過外觀設計、不正當競爭法等其他方式加以保護。
〉龍泉縣寶劍廠訴龍泉縣萬字號寶劍廠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有效)節(jié)選
判案要旨: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其產品上使用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在產品及包裝物、產品說明書上使用與他人商標相近似的商標,亦屬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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