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合同的終止
2022-06-13 17:12:05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會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對合同的全面履行產生障礙,從而導致合同的終止。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終止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1)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簽訂提前終止備案的書面協議并提交商標局是最簡單的方式。是雙方自由約定的結果,雙方可以依法自由訂立或解除合同。商標局收到雙方終止協議后,將終止協議在前期備案材料中備案,并在《商標公告》中公告,原被許可人喪失注冊商標使用權。
(2)合同一方行使撤銷權,并經具有仲裁權和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或法院認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3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終止條件成立時,終止權人可以終止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一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條規定,“通知到達另一方時,合同終止。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據上述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條件和方式。當條件滿足時,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權,具有一定的執行力,但這種權利是有限的,由此產生的狀態是不穩定的。如果對方行使上訴權,并得到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支持,合同解除的效力就會發生逆轉。因此,當一方行使撤銷權,另一方持有提議時,商標局將依據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判決或裁定,提前終止備案。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許可合同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內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如果對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則終止權在對方默許下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終止方應向商標局提供其告知義務的相關證據,另一方只有在足夠長的期限內未提出異議,才能終止備案。
(3)一方的違法經營嚴重妨礙許可合同實施中所要達到的合法目的和社會效益,有關機關作出認定并予以處罰,導致其提前終止的。例如,山西某酒業公司作為被許可人,與四川省宜賓市義烏酒廠簽訂了“哪吒”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但該公司回收了四川省宜賓市五糧液酒廠的舊專用瓶,在四川省宜賓市生產標注為義烏酒廠的“哪吒”酒。山西文水縣工商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罰,商標局撤銷許可合同。
(4)合同存續期間,一方當事人因主體資格喪失,又無權利義務承受人,不可能繼續履行許可合同。一方宣告破產、被撤銷、解散或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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