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應進行商標權的界定和評估
2022-06-08 15:00:17
據日照國企改革中商標管理情況調查,日照原有國有企業316家,經過改制、重組、改革的有284家,占89.9%。調查發現,該市90%的國有企業在企業改制時未將商標作為資產進行評估,甚至在相關合同、協議、紀要中未提及原商標的權屬問題;10%的企業僅在改制合同或協議中明確原商標無償歸改制企業所有。山東省諸城市有212家企業進行了股份制改造,沒有一家企業進行了商標權評估和利用。淄博市按照《公司法》的標準設立的募集公司有139家。在資產評估過程中,不涉及商標權評估。
企業改制的主要任務之一是企業資產結構的改革。通過資產重組,可以使企業的資產構成合理化,有利于資產的管理。資產重組可分為市場模式和行政模式。前者有分立、外資、收購、兼并等形式;后者,如政府作為國有資產的所有者通過行政手段對企業進行重組。無論采取何種形式,企業資產重組不僅是資產本身的重組,也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商標作為無形資產,是企業實現品牌重組的主要工具。因此,在企業重組中,如何處理重組企業的商標是非常重要的。利用現有品牌,通過資產重組擴大業務規模和市場份額,已成為重組企業的共識。青島海爾和中國的其他企業可以不斷并購其他企業,這是吳起的商標優勢。當然有商標的優勢,同時也有企業因為企業改制不得不停止使用原有商標而使用其他商標的情況。在企業改制過程中,無論商標使用狀況如何,都要重視商標權的界定和評估。
界定企業商標權是指認定企業注冊商標的數量和有效性。企業商標權是指企業對其注冊商標享有的一種民事法律權利。最重要的一條是商標專用權。企業對未注冊商標或經他人許可才有使用權的商標沒有商標專用權。如果企業的商標是馳名商標,即使沒有注冊,也可能成為企業的商標權。基于以上分析,為使產權清晰,企業應對其注冊商標進行統計,列出清單并附注冊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根據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國有企業產權管理的通知》,國有企業在轉讓產權之前,必須對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包括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后的價格為底價,商標權也不例外。
企業商標權界定和評估后,應根據具體的重組形式對商標權進行劃分。企業變更為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商標權應作為企業的存量資產參與股份分割,成為企業的股份。如果企業被兼并或不復存在,應將該企業的商標列為企業資產參與企業資產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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