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侵權案件的材料來源
2022-06-02 16:26:08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職權或者根據當事人的申訴、控告,發現和查處違法行為。“商標違法行為的發生是立案的基礎和前提,立案材料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有無屬于商標違法行為的違法事實,是否需要行政處罰的重要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違法行為的材料來源如下:
1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舉報和舉報。
舉報、舉報是最重要、最常見的申報材料來源。人民群眾是中國社會經濟生活的主體。他們來自社會基層,最了解經濟、市場等方面,也最了解商標違法行為。因此,他們的控告和檢舉是立案材料的主要來源。為了保護這一重要案源,行政執法人員必須經常深入實際,到群眾中去,大力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和有關政策,使之成為群眾同商標違法行為作斗爭的有力武器。同時,要傾聽群眾的呼聲,保護群眾與商標侵權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
2.當事人自愿認罪。
案件來源之一是犯罪人主動交代違法事實。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精神和原則,應當鼓勵犯罪人基于悔罪、認錯或者迫于形勢和法律的壓力,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違法行為,同時在定性處理上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違法行為人主動投案自首,坦白違法事實時,應當了解和掌握真實情況,并取得相關證明材料,防止違法行為人借主動坦白之名借機蒙混過關,或者以小見大。
3.上級交辦的。
上級部門交辦的材料也是商標違法案件的來源之一。這些材料往往是大案要案的重要線索。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對此高度重視。他們應當按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排除行政隸屬關系造成的影響,用立案的條件和標準來衡量是否立案。
4.相關部門轉來的
相關部門移交的材料,有的是因為權限劃分,有的是因為權限不同。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查材料內容是否符合立案條件時,還應關注案件是否屬于自己管轄,是否具有處罰權。不屬于自己管轄或者沒有處罰權的,不應當立案。如果已經立案,就應該移交給有管轄權和處罰權的機關。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現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違法事實需要行政處罰,或者有重大嫌疑需要調查處理的,應當主動立案。在商標行政執法檢查中可以發現該材料的來源;在日常的市場管理、合同管理、企業登記管理、商標廣告管理等方面也有可能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