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的管理
2022-05-31 16:17:38
注冊商標使用管理是指商標管理部門在商標的商業使用中,監督注冊商標使用人在依法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正確使用核定使用的商標。《商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注冊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定了以下八個方面。
一、注冊商標的使用管理
注冊商標應當標明注冊標記,未注冊商標不得標明標記。注冊標志的使用要規范,不得加外環。標注的位置要合適。商標主管機關要嚴格檢查注冊商標的使用情況,對未按要求標注注冊商標和標注不規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普遍予以糾正。
二。《商標注冊證》的使用管理
《商標注冊證》是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的法律憑證,也是解決商標專用權歸屬爭議的依據。商標注冊人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轉讓、涂改或者偽造。偽造、變造《商標注冊證》的,依照刑法關于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商標注冊證》丟失或損壞必須及時申請補發。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商標注冊證》遺失或者損壞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損壞的《商標注冊證》應當在提交換證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三。注冊商標使用范圍的管理
商標使用與核準的商品范圍不符的,由商標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另行注冊。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標識的,應當重新申請注冊。自行變更注冊商標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四。商標注冊事項變更的管理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稱、地址、代理人,刪除指定商品或者變更其他注冊事項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變更的具體程序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經商標局核準后,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的證書,并予以公告;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商標注冊人變更名稱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注冊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未提交變更證明的,可以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書面通知申請人。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稱或者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將其所有的注冊商標一并變更;未一并變更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書面通知申請人。
未履行法定程序變更注冊商標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動詞(verb的縮寫)注冊商標轉讓的管理
商標權的轉讓必須經商標主管機關批準才能生效。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后,向受讓人頒發相應的證書,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反式
按照《商標法》的相關規定,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他人以不使用為由要求撤銷的,商標局應當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提出撤銷申請前該商標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不提供使用證明材料或者證明材料無效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七。商標許可管理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自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
此外,《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被許可人使用注冊商標未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沒收其商標;商標與商品難以分離的,應當一并沒收銷毀。
八、使用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管理
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或處以罰款,或者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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