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形式的審查
2022-05-24 15:31:48
形式審查是對注冊申請的審查,與商標本身無關,審查申請手續和程序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形式審查由商標局申請處承擔,主要包括三項內容。
(一)審查商標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和商標申請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商標申請人不具備申請商標注冊的主體資格或者超出法人能力范圍的,不能辦理商標注冊;外國申請人未通過授權的商標代理機構申請注冊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其申請;申請人在一份申請書上同時申請兩個以上商標的,或者國內申請人在一份申請書上申請一個商標在不同種類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
(2)審查商標注冊申請文件是否齊全,書面文件是否真實、正確、準確、清晰、完整。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事項:申請人的地址是否正確、準確;申請人姓名和印章是否與《營業執照》一致;申請人批準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規范、標準,分類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其經營范圍;以及商標圖樣的質量、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要求;書寫要求是否合格;所附證件和說明是否齊全;如果是代理申請,還需要查看代理人的委托書是否有,填寫是否符合要求。
(3)審查商標注冊申請費是否繳納。
商標注冊申請通過上述審查的,商標局予以受理,為申請分配申請號,發送至《受理通知書》,開始計算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的日期為準)。
申請手續基本完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可以先行受理,并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補正的,商標局保留申請日;逾期未補正或者已補正的,予以退回,申請日不予保留。
不完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商標局退回注冊申請,申請日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