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受讓人和商標繼承人
2022-05-24 15:29:52
1.商標受讓人
商標受讓人是指在商標轉讓過程中,通過接受商標而取得商標權的人。商標可以因轉讓而轉讓。商標轉讓經商標局核準并公告后,受讓人取得商標專用權,成為新的商標注冊人。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2.商標繼承人
商標的繼承人是指商標因轉讓以外的原因發生轉讓時取得商標權的人。商標可以因轉讓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轉讓?!捌渌颉卑ㄆ髽I繼承、合并、分立等。商標所有人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后,才能取得商標專用權,成為新的商標注冊人。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因轉讓以外的其他原因導致注冊商標專用權轉讓的,接受轉讓的一方應當持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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