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2-04-02 16:36:36
(一)注冊商標有明顯缺陷的
1.違反了《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違反《商標法》第十條,注冊商標使用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記的;違反《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使用法律禁止作為注冊商標使用的標記的;違反《商標法》第十二條,注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征的標志,不能注冊。
2.以欺騙手段獲得注冊。這是指注冊商標持有人在申請商標注冊時,通過編造、隱瞞事實,或者偽造申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欺騙手段,如偽造營業執照、偽造藥品或者煙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原產地證明等,取得注冊的行為。
(二)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
商標所有人采取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犯他人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時,商標注冊的情況比較復雜。
1.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這意味著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實質上,這個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這種商標權無效是因為申請人將他人享有的權利申請注冊為自己的商標,這是一種侵權行為,是法律不能容忍的。
2.惡意注冊。這意味著注冊商標所有人在申請注冊時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惡意申請注冊他人有影響力的商標和馳名商標。惡意注冊的具體案例有:
(一)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二)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知名商人抄襲、模仿或者翻譯他人的,未在中國注冊的標,容易引起混淆;
(三)在不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的商標是他人對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或者翻譯,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注冊人利益的;
(四)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注冊委托人或者代表人的商務標;
(5)商標中有某商品的地理標志,但該商品并非來自該標志所標注的區域,商標所有人惡意申請注冊并被核準。
(三)注冊商標糾紛
注冊商標爭議,是指在先注冊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就其注冊商標與自己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提出的爭議。根據在先保護原則,注冊商標所有人有權請求撤銷該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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