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香港公司成立之后,到期年審都是必須做的,否則就會產生罰款,那么除此之外還需要做什么呢?
香港公司法及稅務條例規定,香港有限公司無論是否有利潤,每年都必須去做賬審計(也稱核數師報告),向股東,董事以及稅務局申報該公司的財務狀況。
如果公司不做審計報告(核數報告),一旦被稅務局調查,且該公司沒辦法交代公司的財富來源,很可能被稅務局懷疑該公司從事不正當的非法行為,這樣必然會對企業的正常運營帶來不良影響。輕則香港公司面臨罰款,重則香港公司董事長被列入黑名單,鎖定銀行賬戶,賬戶內的資金被繳入港府,被香港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判刑。
每個香港公司每年必須向香港稅務局遞交報稅表,新成立的公司首次報稅表將會于注冊日后18個月發出,當收到報稅表后,按照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報稅事宜。
所以香港公司如有經營或者銀行有入賬,那么就一定需要如實報數并審計,香港公司審計是為了幫助稅務局去確定稅務申報的合法性,因此香港公司成立之后除了年審之外,還需要做賬審計,且需要選擇正規的香港會計師團隊來出具審計報告,我司騰聯集團最快2個工作日出審計初稿,最快可一周就可以完成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