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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中有合伙人對企業負無限責任,且可以以勞務出資。企業的財產不獨立,責任不獨立。如果有注冊資本,那么,應該該企業有獨立的責任、獨立的財產。那么,注冊資本就是該企業獨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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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為什么沒有注冊資本要求?
合伙企業中有合伙人對企業負無限責任,且可以以勞務出資。企業的財產不獨立,責任不獨立。如果有注冊資本,那么,應該該企業有獨立的責任、獨立的財產。那么,注冊資本就是該企業獨立的責任。
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合伙企業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經營,其他合伙人僅出資并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經營,并且,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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