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類別相同,是構成近似的,被駁回幾率比較大。類別不同,對方商標并非馳名商標,也不屬于近似群組,并且在先查詢并無相同或近似。通過幾率比較大可以注冊。詳情可電話咨詢萬事惠吳小姐1351007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