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共有45個類別,其中商品34個類別、服務11個類別。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為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在服務上的商標為服務商標。若商標使用人沒有對其使用商標進行注冊申請,將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產品或服務上的已注 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導致商標侵權行為。商標使用人未對其使用商標進行注冊申請,有可能被他人搶先進行注冊申請,商標的最早使用人因此就不能繼續使用該商標,將對自身的品牌發展帶來嚴重打擊。注冊國際商標也一樣,注冊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逐一申請,一種是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但馬德里成員國才90多個,有一定的限制例你想豐請的商標恰好不在成員國里,就會很麻煩。但注冊國際商標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必須是在國內已經受理注冊或核準注冊的商標方可申請,這就是前提條件。如果國內沒有申請過商標,那么是不可能直接申請國際商標的。1、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申請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編定申請號,商標局在三十天內將申請書件(英文或法文)寄國際局,2、國際局收到商標局轉去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后,認為手續齊備,商品和服務類別及名稱填寫正確的,即予以注冊,認為手續不齊備的,將暫緩注冊,并通知商標局。商標局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日起15天內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齊備手續,3、商標國際注冊后,國際局即公告。商標且際注冊申請時指定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并需向國際局聲明該駁回。協定書規定,聲明駁回的時限最多為一年,也就是說,如果指定保護申請在一年時限內未遭到駁回,則該申請自動得到保護(按議定書的規定,成員國可根據需要,將有權駁回時限延長至18個月),4、國際局將注冊文件直接寄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插定了代理人的則寄給代理人。